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5854|回复: 64

2013年全国门球活动安排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6 14: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门球活动安排的函2013-01-06 10:26:00 体总网
  社体字〔2012〕6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中国门球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进我国门球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现将2013年全国门球活动安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社体中心 中国门球协会
  2012年11月29 日
  抄 送:中国门球协会执委,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站,《门球之苑》杂志社,中国门球协会指定“专用产品”企业。
1/2  [1] [2] >>
(责任编辑: 于红立 )


点评

谢谢狂人老师报道!  发表于 2013-1-30 13:10

评分

参与人数 1票数 +2 收起 理由
追球者 + 2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3-1-6 14: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门球活动安排的函2013-01-06 10:26:00 体总网

  2013年全国门球活动安排
  一、竞赛种类
  (一)举办11项次全国性门球活动(附件1)和组织参加3项国际赛事(附件2)。
  (二)审批多项跨省区的门球传统比赛(附件3)。
  二、竞赛组织
  (一)全国性门球竞赛进行5人赛。
  (二)举办单、双人门球赛主要针对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站网友和《门球之苑》全刊读者。
  (三)审核的跨省区门球传统比赛。
  (四)全国性门球比赛和经审核同意纳入中国门球协会年度竞赛计划的跨省区门球传统比赛,可组织优胜队参加中国门球冠军总决赛,具体办法按中国门球冠军总决赛竞赛规程执行。
  三、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使用器材必须是经中国门球协会2012-2013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球槌端面必须有平面,平面几何形态不限。
  (三)比赛在20×15米场地上进行,可以是沙土地、人造草坪和自然草坪。人造草坪必须使用中国门球协会认定的品牌产品。
  (四)参加5人、双人比赛运动员须着装统一、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须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标,违者按以下方式处理和扣分。
  1、服装不统一(包括里、外运动服、鞋)扣5分。
  2、教练员、队长佩带徽章不规范扣3分。
  (五)必要时,在比赛进行16进8,以及争夺前8名时可实行上下半时制。
  (六)跨省区门球传统比赛由各申办单位组织实施。
  四、参加办法
  (一)由各会员单位组织本地选拔赛,选拔优胜队伍参加全国比赛。
  (二)所有参加人员自行办理意外伤病险,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运动员资格和年龄分组
  1、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岁;
  2、60岁以上为老年组;
  3、18岁至60岁为中青年组;
  4、18岁以下为青少年组。
  五、全国门球专业培训、考核工作
  (一)全国裁判员培训班2次。
  (二)全国教练员培训班2次。
  (三)国家级门球裁判员考试。
  (四)国家级门球教练员考试。
  六、年度门球活动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以会员为单位计算,每承办一项全国性门球活动(含门球竞赛、会议、培训)分值为20分。
  (二)只有按本计划参加全部全国性比赛的单位可参加积分。以会员为单位参加的全国性门球竞赛取前8名积分,获第1名积16分、第2名积14分、第3名积13分,依此类推,第8名积8分;组织队伍参加全国比赛,每参加1队为1分。积分统计由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负责。
  (三)获年度积分前6位的会员单位,由中国门球协会在下一年度秘书长工作会议上授予“年度全国门球活动组织奖”。
  七、裁判员和仲裁
  (一)参加全国性门球竞赛的队伍需自行选聘1名国家级或55周岁以下的一级门球裁判员担任随队裁判工作,并确保该裁判员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二)各级裁判员应自备浅蓝色衬衫、纯白色无装饰长裤、白色运动鞋(组委会另外提供裁判服装除外),佩带裁判等级徽章,并参加赛前裁判员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能参加裁判工作。
  (三)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派。
  (四)鼓励一级门球裁判员,按照比赛规程要求参加义务裁判工作,中国门球协会承认其工作资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全国比赛前3名发给奖杯、奖牌和证书。
  (二)中国门球冠军总决赛设比赛奖金。
  (三)比赛根据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连续5届举办,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跨省区的门球竞赛可申请纳入中国门球协会2013年度竞赛管理范围,由举办单位报送《举办跨省区性门球传统比赛备案表》(附件3),经相关部门同意,送中国门球协会确认后公布。
  十、未尽具体事宜,以各项竞赛规程为准。
  附件:2013年全国性门球活动
2/2 << [1] [2]
(责任编辑: 于红立 )


点评

“球槌端面必须有平面” 就是端面里只要有一个平面就合格,由几个平面组成是可以的。 有新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2-25 11:01
谢谢狂总的报道!  发表于 2013-2-25 10:40
狂人报道的及时,社体中心的安排也不错,就是限70是主观脱离实际的,年龄、性不限这是门球自身固有的规律性,识规律而不顾,硬要限70是有碍门球发展的。特别老年赛,限70还叫老年赛吗。  发表于 2013-2-8 00:45
谢谢狂人老师辛苦报道  发表于 2013-2-5 19:49
狂总幸苦了,谢谢报导  发表于 2013-2-2 22:50
谢谢老师报道!  发表于 2013-2-2 18:24
狂人老师辛苦了,!感谢您的报道!  发表于 2013-1-31 21:43
谢谢狂人报道,我们将密切关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30 19:58
为了门球的发展,为了发展的门球。谢谢狂人老师的报导!  发表于 2013-1-30 16:48
谢谢狂人老师的精彩报道!  发表于 2013-1-30 14:25
支持一抹夕阳,70岁到80 岁的人为什么不能参加比赛?  发表于 2013-1-30 13:17
狂人老师辛苦了。谢谢报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30 13:13
谢谢狂人老师报道!  发表于 2013-1-30 13:11
活动安排拥护,年龄限制有意见!门球是为老年人设计的球类活动,老年组为啥要限制七十岁以上不能参加?我认为只要身体健康,行动自如就可以参加!同意我观点的网友们,请支持我!  发表于 2013-1-19 15:33
不论有没有资格参加,不论是否能够参加,先保存了。谢谢狂人老师!  发表于 2013-1-6 15:15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金钱 +20 收起 理由
美丽门球 + 20 + 2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1-6 14: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抢个沙发再说!其他内容稍后补上。
 楼主| 发表于 2013-1-6 14: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全国性门球活动
活动名称
日期
范围
地点
项目
组队要求
1
中国门球冠军系列赛暨全国老年门球赛
46-11
全国
湖北宜都
5
会员
2
中国门球冠军系列赛暨全国女子门球赛
5
全国
江苏常熟
5
不限
3
中国门球冠军系列赛暨全国门球锦标赛
6
全国
江苏昆山
5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为单位
4
中国门球冠军系列赛暨全国少年儿童门球赛暨和谐家庭门球赛
8
全国
天津东丽
5
会员
5
中国门球冠军系列赛暨全国门球公开赛
9
全国
福州
5
不限
6
中国门球冠军系列赛暨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总决赛
10
全国
待定
5
会员
7
中国门球冠军总决赛
11
全国
上海高东
5
会员
8
全国单、双人门球赛
待定
全国
待定
单人
双人
会员
9
全国门球裁判员培训班
316-17
全国
湖北宜都
不限
10
全国门球裁判员培训班
待定
全国
待定
不想
11
全国门球教练员培训班(两次)
待定
全国
待定
不限
附件2
2013年国际门球竞赛
活动名称
日期
范围
地点
项目
组队要求
1
澳大利亚国际门球邀请赛
1010-13
亚洲、大洋洲等
澳门堪培拉
5
商会员单位参加
2
比利时国际门球邀请赛
6
世门联会员单位
比利时
5
商会员单位参加
3
亚洲城市门球邀请赛
11
亚洲
香港
5
商会员单位参加


附件3
举办跨省区性门球传统比赛备案表
单位(协会名称)
活动名称
举办日期
举办地点
参加人数
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活动简介
届次
时间
地点
参加规模
场地数
1
2
3
4
5
基层门球协会章
日期:
属地体育部门章
日期:
省体育部门章
日期:

点评

狂总幸苦了,谢谢报导  发表于 2013-2-2 22:52
谢谢狂人老师报道!  发表于 2013-1-30 13:11
发表于 2013-1-6 14: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了70岁的门球爱好者怎么办?能否人性化一点呢?

点评

感谢狂人老师的精彩报道! 辛苦了,敬上一杯热茶以此心意表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23 08:24

评分

参与人数 1票数 +2 收起 理由
夕韵风采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3-1-6 16: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狂总转载。有无用处不管先收着吧。
发表于 2013-1-6 16: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狂总转载。 2012.12.12.jpg
发表于 2013-1-6 16: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狂人老师总是消息灵通、先人先知,不管有用没用,先保存了再说。
发表于 2013-1-6 17: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年赛事早知道,谢谢狂人老师的转载!
发表于 2013-1-6 17: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网的门球人因你而快乐
发表于 2013-1-6 17: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信息太好了,谢谢狂总!!
发表于 2013-1-6 17: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狂人发贴
发表于 2013-1-7 00: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朱阁魂萦 发表于 2013-1-6 14:59
过了70岁的门球爱好者怎么办?能否人性化一点呢?

重在掺与,自娱自乐。{:soso__14023075276061188758_4:}
发表于 2013-1-7 00: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子很好,收藏了!
发表于 2013-1-14 20: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报道,有用没用做个了解吧。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