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的函 社体字〔2011〕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群体处(体育总会、社体中心),中国门球协会会员: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快发展农村体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门球运动的普及和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统筹城乡门球事业的发展,通过开展门球下乡活动,增强农村门球公共服务,带动百城、千村、百万人次的门球联动活动,为全民健身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名称
2011年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
三、活动时间
2011年5月至10月。
四、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
五、承办单位
各举办地体育主管部门、门球协会。
六、活动形式
(一)以健康、欢乐、祥和为理念,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农村门球活动。
(二)深入农村,借助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形成从城市到农村的全国联动。
七、实施办法
(一)联动活动列入中国门球协会年度竞赛计划。全国启动仪式将于8月8日全民健身日在中国门球之乡河南省新安县的基层农村举行。
(二)举办单位可使用“2011年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地区农村门球赛)”名称开展形式多样的联动活动,范围为本地管辖区,具体活动由各会员组织在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
(三)中国门球协会根据各地组织开展活动需要,提供技术指导和根据举办单位的需要聘请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工作。
八、有关要求
(一)各举办地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严格按照开展大型体育活动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安全保卫措施,认真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二)各会员组织要及时向基层农村转发本联动信息,动员、支持和指导各基层农村开展门球联动活动。
(二)资料报送
1、以会员为单位,在本地区联动活动结束后的两周内以邮寄方式报送《组织2011年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活动备案表》和《举办2011年全国农村门球大联动活动情况综述表》。
2、活动VCD影像光盘、领导出席场面、地方特色介绍(材料标明组织单位等信息),光盘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5日。
邮寄地址: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或中国门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古桥、陈晓芸
电话:(010)87182319
九、表彰和奖励
(一)根据各会员单位报送的材料,由中国门球协会按照组织参加联动的村镇规模以30%、30%、40%的比例评选 “杰出贡献奖”、“贡献奖”和“最佳组织奖”。
(二)影像材料可以新闻剪辑或全场录播的方式报送,为提高联动活动的趣味性和观赏性,鼓励现场解说门球赛事,对组织现场解说的门球赛事节目,中国门球协会将在官网发布,由网民评选“门球金嘴奖”和“最佳编辑奖”各10名。
(三)评选结果将于11月15日前公布,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在2012年全国门球秘书长工作会议上向获奖单位、个人颁发牌匾。
十、希望各级门球协会加倍努力工作,在全民健身运动的春天,借势而为,积极发挥门球运动深入基层百姓的特点,为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为中华民族富民强国伟大战略的实现,做出门球人的贡献。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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