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w359 于 2011-4-7 21:15 编辑
印发2011全国女子门球赛暨和谐家庭门球赛规程通知 社体字〔2011〕154号 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促进家庭和谐。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女子门球赛暨和谐家庭门球赛。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章) 中国门球协会(章) 全国妇联宣传部(章)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门球 女子 规程 通知 抄送: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妇联、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江苏省昆山市体育局、江苏省昆山市妇联、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 2011年全国女子门球赛暨和谐家庭门球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1年5月24日至30日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举行。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全国妇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江苏省妇联宣传部、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昆山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昆山市妇联、昆山市门球协会、昆山市周市镇文体站。 三、参赛单位 中国门球协会会员单位,共48支队伍,按报名时间先后确定。 四、竞赛项目 进行5 人制比赛。 五、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须身体健康。 (二)年龄75周岁以下(193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组别、运动员年龄和性别规定 1、女子组:限36支队伍,运动员、教练员须为女性。 2、家庭组:限12支队伍,每队队员须包含以下年龄段运动员,球队组成不局限于家庭,教练员性别不限: (1)18岁以下; (2)18岁以上至45岁以下(不满45岁); (3)45岁以上至65岁以下(不满65岁); (4)65岁以上。 3、符合组别要求运动员可兼项,女子组或家庭组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增减参赛队数比例,但不突破总队数限制。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5-8人。 (三)比赛在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四)参赛单位必须自行办理团体意外伤病险。 (五)参赛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备查。 (六)各参赛队须在大会统一安排的宾馆食宿。 七、比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2009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淘汰附加赛(在16进8以及争夺前8名时,采用上下半时制),决出前8名及相关名次。 (三)上场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 (五)球槌端面几何图形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六)比赛时只允许一人指挥,违犯此规定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八、裁判和仲裁 (一)各参赛队推荐1名国家级或50岁以下一级门球裁判员参加裁判工作,并与大会裁判集中食宿,费用自理。 (二)裁判员自备白色长裤、平底运动鞋(组委会提供裁判上装)。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最新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自交工本费20元人民币)。并经赛前裁判员培训,符合资格者方可上场执裁。 (三)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调,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调。 (四)鼓励一级以上55岁以下门球裁判员担任志愿裁判。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各组前3名队发给奖杯、奖牌和证书,获得前8名的队发给奖杯和证书。 (二)比赛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凡在参赛过程中未出现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队,均发给“体育道德风尚奖”证书。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填写(打印)《2011年全国女子门球赛暨和谐家庭门球赛报名表》(见附件1、2),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11年5月1日前分别报中国门球协会和赛区组委会,逾期不接受报名。 2、昆山市周市镇文体站:昆山市周市镇青阳北路8号,邮编:215314,联系人:戴德林,电话:13906268006,传真:0512-57629577,邮箱:ks941110@126.com。 (二)报到:运动队员报到时,必须出示2011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工作证原件备查。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1、参加人员于5月24日12时—25日12时到昆山市周市镇陆扬嘉豪宾馆报到。联系人:曹国栋,电话:0512-57065398,15950937690。 2、各参赛队到达赛区的乘车路线: (1)昆山火车站(动车及以下车次)、昆山南站(高铁):出站左转,向东步行至柏庐路(约15分钟),乘122路公交车至长江绿岛站下即到。 (2)昆山新客站(长途汽车南站):出站乘122路公交车至长江绿岛站下即到。 (3)昆山客运北站(周市):出站打车至长江北路与商贸路路口即到,车费约15元。 (4)上海虹桥机场:乘高铁至昆山南站,出站后按线路A。 (5)自驾车:沪宁高速(G42)转入苏州绕城高速,转入苏昆太高速至周市出口下,沿长江北路向南至商贸路路口即到。 3、各参赛队请确认报组委会的返程票预定单(见附件2),如未能按期将返程票预定单报大会,将视为自行解决。 十一、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二)食宿标准:领队、教练、运动员每人每天160元,报到时向大会一次性交清。 (三)未按本规程规定推荐随队裁判员的队需向承办单位缴纳裁判代聘费1000元。 (四)各代表队在报到的同时向中国门协缴纳报名费500元,不在大会指定宾馆住宿的队需向大会另交纳500元竞赛管理费。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11年全国女子门球赛暨和谐家庭门球赛报名表 女子组 队名: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队内职务
| 工作单位
|
|
|
| 领队
|
|
|
|
| 教练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裁判员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件: 地址: 参赛单位章:
2011年 月 日
注:本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可在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附件2 2011年全国女子门球赛暨和谐家庭门球赛报名表 家庭组 队名: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队内职务
| 工作单位
|
|
|
| 领队
|
|
|
|
| 教练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运动员
|
|
|
|
| 裁判员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件:
地址: 参赛单位章:
2011年 月 日
注:本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可在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2011年全国女子门球赛暨和谐家庭门球赛 报到及返程票预订表 队伍名称: 报到情况表
| 抵达时间
|
月 日 时 分
| 车次/航班:
| 报到人数
| 男: 人 ,女: 人
| 是否需要接站
|
| 返程票预订表
| 返程时间
| 月 日
| 车次/航班:
| 到站:
| 硬卧 张/软卧 张/硬座 张/机票 张
| | | | | | |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单位盖章:
2011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