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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18: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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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A 于 2011-3-31 18: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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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单、双人门球赛暨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站网友门球友谊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1年6月8日至14日于江苏省昆山市淀山湖镇举行。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昆山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昆山市门球协会、昆山市淀山湖镇文体站。
三、参加人员 各门球组织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四、竞赛项目 单人、双人比赛(可兼项)。
五、参赛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年龄、性别不限。
(二)运动员可代表有关门球协会或以个人名义参加。
(三)运动员必须自行办理意外伤病保险,75岁以上参赛人员(含75岁)须有家人陪伴。
(四)单打项目限128人,双打项目限64对,运动员可兼项。
(五)比赛在人工草坪赛场上进行。
(六)运动员可在大会统一安排的宾馆食宿,也可自行安排。自行安排参赛人员须与大会联系确认并获取赛程信息。
六、比赛办法
(一)参照中国门球协会最新审定门球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抽签分组)采用循环赛制;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赛制,决出前8名及相关名次。
(三)运动员须着装整洁,穿平底运动鞋。
(四)比赛用球及球槌须经中国门球协会2011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企业名称和品牌可登陆中国门球协会网站查询,网址: www.gateball.cn。
(五)球槌端面几何形态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六)单人赛禁止场外指挥。
(七)双人比赛同对选手按逐一交替击球方式进行。在比赛中,1队员击球时允许另1同队球员场外指挥。
(八)在第二阶段之后的重要比赛场次实行上下半时制。
(九)各项比赛第1名视为本年度单、双人“球王”。
七、裁判和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调。 (二)鼓励一级以上门球裁判员担任志愿裁判,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调。
(三)裁判员应自备白色长裤、平底运动鞋(组委会提供裁判服上装),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自交工本费20元人民币),并经赛前裁判员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场执裁。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单、双人项目前8名均颁发奖金第1名8000元、第2名5000元、第3名3000元、第4名1500元、第5名1000元、第6名700元、第7名500元、第8名300元。
(二)各项前3名颁发奖杯。
(三)各项前8名发给证书。
(四)各会员单位按《2011年中国门球协会竞赛计划要点》积分方式统计积分,获第1名者积16分、第2名为14分、第3名为13分,第8名为8分;各会员有运动员参赛积1分。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参加人员登陆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2011年全国单、双人门球赛暨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站网友门球友谊赛报名表》,自本规程发布之日至2011年5月15日前,一式二份分别报中国门球协会和昆山市淀山湖镇文体站,逾期不接受报名。
1、中国门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编:100763, 联系人:陈晓芸,电话:010—87182319 传真:010—67133577,电子邮箱:chinesegateball@163.com
2、昆山市淀山湖镇文体站: 地址:昆山市淀山湖镇中市路312号,邮编:215345, 联系人:陆川明,电话:0512-57482516,13812880815 传真:0512-57492283,QQ:137806773。
(二)报到日期和地点:运动员报到时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县市医院体检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未办者报到时由承办方所在地保险公司派专人办理,三证俱全,方能参赛)。 1、参加人员于2011年6月8日12时—6月9日12时到昆山市淀山湖镇世纪大酒店报到,领取参赛资料。
2、承办单位将在报到日的10点、12点和15点安排专车在昆山新客站(长途汽车南站)、昆山火车站(动车及以下车次)、昆山南站(高铁)和上海虹桥机场接站。
3、接站联系人:吕华峰,电话:0512-57482516 15190161953。 (三)预订返程车票请在报名时提出,逾期视为自行解决。
十、参赛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如需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请在报名表上注明,并在报到时缴纳食宿费160元/人/天。
十一、报名费:单打100元,双打200元,按参赛项目交中国门球协会。参赛费在运动员报名的同时按以下方式交中国门球协会。专职义务裁判员和志愿者不交纳参赛费。
报名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编:100763; 收款人:中国门球协会;联系电话:010-87182319。 汇款请注明门球参赛费。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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