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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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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20: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 于 2012-11-27 22:23 编辑

          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

一、大会宗旨   
安全第一,淡化锦标。重在参与、重在健康、重在快乐、重在交流。努力办成团结、友好、欢乐、和谐的盛会,在“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老龄事业和老年人体育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有关地区人民政府、体育局、老龄委办公室、老年人体协。
  
四、协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项目管理中心、单项协会。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及老年人体协(共同组团),各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体协(共同组团),解放军离退休干部部门组织代表团、代表队参加。
  
六、健身大会设项
  门球、乒乓球、网球、气排球、柔力球、太极拳(剑)、象棋、健身气功、健身球操、健身秧歌、钓鱼、台球共12项。
  
七、时间及地点
  (一)开幕式时间及地点
  2013年8月8日,北京。
  (二)闭幕式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13日(农历九月初九),深圳。
  (三)各项目举办时间及地点
  举办时间为2013年8月至10月,各项目具体举办时间按各项目规程(另行通知)执行。
  各项目活动举办地点安排如下:
  乒乓球交流活动:北京市
  气排球交流活动:厦门市
  象棋交流活动:河南省安阳市
  健身气功交流活动:山东省威海市
  网球交流活动:四川省成都市
  钓鱼交流活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
  柔力球交流活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太极拳(剑)交流活动:陕西省宝鸡市
  门球交流活动:河北省霸州市
  健身球操交流活动:河南省焦作市
  台球交流活动:上海市
  健身秧歌交流活动:深圳市
  
八、参加资格
  (一)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60岁(1953年出生)至70岁(1943年出生),女55岁(1958年出生)至70岁(1943年出生)。
  (二)参加健身大会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
  (三)各单位须对参加健身大会人员的年龄进行严格审查。组委会对参加人员进行统一注册、审核资格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四)对在报名或参加各项交流活动中违反资格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及所在代表队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和已获奖项,并对派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加单位按各项目规程规定将打印的报名表及电子版报健身大会各项目交流组委会。
  (二)报名时须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及电子版,同时须附本人签字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三)报到时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十、奖励办法
  (一)健身大会设优胜、优秀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加队数、人数的60%、40%。根据项目特点可增设编排、创新、表演等奖项。参加健身大会人员均发给纪念证书。
  (二)健身大会各项交流活动均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贯彻大会宗旨、遵守大会规定、在交流活动中展示出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三)健身大会设最佳组织奖,颁发给在组织、承办健身大会中模范贯彻大会宗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
  
十一、裁判员
  各项目的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仲裁委员会
  各项交流活动设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三、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4×1.6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四、保险
  (一)主办单位为第二届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购买综合责任保险。
  (二)参加人员(含代表团官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参加人员在报到时应出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对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人员,取消参加资格。
  
十五、宣传
  (一)健身大会各项交流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做好宣传工作。
  (二)各参加单位须准备代表团(队)简介(300字以内),供各项交流活动组委会宣传使用。
  
十六、经费
  (一)各代表团(队)参加健身大会各项交流活动的食宿费用按承办地规定的标准,费用自理。
  (二)健身大会各项交流活动的组织费用,由主办单位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各承办单位自筹。
  (三)各代表团(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的收费办法,按健身大会各单项规程的规定执行。





点评

好消息。唐司令辛苦了。  发表于 2012-12-5 21:13
好消息  发表于 2012-12-4 05:07

评分

参与人数 2票数 +4 收起 理由
伊犁河 + 2 赞一个!
新疆.红柳 + 2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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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7 20: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我们老年体育健身爱好者的好消息,争取参加门球项目。
发表于 2012-11-27 20: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拟选定项目后参加。
发表于 2012-11-27 21: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soso_e179:}{:soso_e179:}
发表于 2012-11-27 21: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可不是谁想参加就能参加的啊,是以各省组队。
发表于 2012-11-27 22: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赛事早知道,谢谢唐司令{:soso_e183:}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8 10: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狂人把帖加精!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8 10: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佐罗,平常心,向往,喜欢门球的灵性,老朋友的关注,安阳欢迎你!
发表于 2012-11-28 11: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谢谢唐司令!得早做准备,加强训练,争取参加。
发表于 2012-11-29 11: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消息!遗憾没资格参加。
发表于 2012-11-29 11: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 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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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9 21: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 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圆满成功!
发表于 2012-12-3 18: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 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圆满成功!
发表于 2012-12-3 19: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预祝第二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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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05: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门球的灵性 发表于 2012-11-27 21:36
这可不是谁想参加就能参加的啊,是以各省组队。

各省门运会的前三名{:soso_e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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