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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3 17: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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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场轻风 发表于 2012-10-21 13:59 
有人叫庙宇文化、宗教文化,算做旅游的组成部分,很赚钱的。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就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制止和纠正佛教寺庙、道教宫观“被承包”、“被上市”等现象。意见要求,各地对依法登记的寺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寺观“租赁承包”、“分红提成”,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等问题限期整改。
一些地方受经济利益驱动,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借口,投资新建或承包寺观,借教敛财;有的非宗教活动场所雇用假僧假道,非法从事宗教活动,违规设置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威逼利诱信众和游客,骗取钱财,以教牟利;一些经依法登记的寺观尤其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观,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或存在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
意见指出,这些现象严重违反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扰乱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宗教界的权益与形象,伤害信教群众的感情,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关注。
整改(具体内容略)
严禁党政部门插手。
严管宗教性捐献。
严格教职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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