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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1 14: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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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12-8-21 11:43 
让我们记住:
反弹球的“犯”与“不犯”
网友朋友:作为学习、讨论,绝对不是有意冒犯《规则》,只是不理解,弄不懂。敬请网友指导。问题是:
所谓“触球犯规”,《规则》p35页明确规定:“除《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为触球犯规”,另外还附有四条。
这里 规定十分明确:”击球员触及了“ 界内、界外球,就确定为”触球犯规“,显然,击球员是主体、是主动触及的。
显然,”反弹球“碰到击球员的脚,是被动的,无法预知的、也是无法避让的。为什么要判犯规?好像没有什么道理。
请了解道理的网友给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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