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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31 17: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下面一种情况,请让我描述一番:
比赛刚开始不久,1#球位于二门一号位,4#球位于三门一号位,7#球冲二门碰柱落在门前,9#进一门力度过大出界,10#球进一门后也冲二门,幸运地击中7#球,但自球被反弹停在二门前,大家都看到10#球紧贴左门柱是进不了二门的,可这位老道的运动员在闪击7#球的时候加力,致使10#球有了进二门的角度,结果进门之后把1#球顶出界外。这时红方提出异议,说10#球进二门无效,不能续击1#球。白方坚持己见并不接受抗议,结果比赛提前结束。
各位网友,面对上面的情况,您有什么高招能使比赛继续下去?

点评

这位10号是个老油子。  发表于 2012-7-31 18:43
发表于 2012-7-31 18: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发现后应该在闪击7号球后把10号球放回原位后再让10号球员击球
发表于 2012-7-31 18: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红方发现也可由教练或队长向裁判提出请裁判员把10号球放回原位再让10号球员击球
发表于 2012-7-31 18: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规定“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有利,裁判员要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见第29页说明)。本例是由于“运动员在闪击7#球的时候加力,致使10#球有了进二门的角度”,也就是说,闪击击球之前自球并未在脚下移动,闪击击球之后自球也未脱离脚下,这种情况10号球有了过门的角度,过门应当有效。

点评

赞同老师的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7-31 20:42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18: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红方也拿他没办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18: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胡子 发表于 2012-7-31 18:06
裁判员发现后应该在闪击7号球后把10号球放回原位后再让10号球员击球

言之有理。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18:5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山雪 发表于 2012-7-31 18:41
规则规定“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有利,裁判员要将球恢复 ...

回答正确。
发表于 2012-7-31 19: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指教!
发表于 2012-7-31 19: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裁判?,没有裁判双方就别呛呛,拉到算了。

常见在没有裁判的情况下,发生某事,然后在网上提出,问应当如何办。我以为这样的讨论没有意义。
例如明明没撞击到2号球,一号击球员拿起2号球就闪击,说是2号微微动了。你说该怎么办?

发表于 2012-7-31 19: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应按规则执裁,否则由执裁不公而造成的分歧,就不配当裁判员。
发表于 2012-7-31 20: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2-7-31 19:25
有没有裁判?,没有裁判双方就别呛呛,拉到算了。

常见在没有裁判的情况下,发生某事,然后在网上提出, ...

老师说的对.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20:3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渔翁 于 2012-7-31 20:36 编辑
烨鹤 发表于 2012-7-31 19:25
有没有裁判?,没有裁判双方就别呛呛,拉到算了。

常见在没有裁判的情况下,发生某事,然后在网上提出, ...

难道提出这样的问题让大家讨论,就不能对个别不自觉者起一些限制作用吗?当他看到有人谴责的时候能不收敛自己的行为吗?我们为了活跃网站而提出一些实际而现实的问题供网友讨论有什么错吗?总版主再三强调网内要和谐,那就是说有错就允许别人指正,但别人没错时你还要鸡蛋里挑骨头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20:39:35 | 显示全部楼层
白云1 发表于 2012-7-31 19:26
裁判员应按规则执裁,否则由执裁不公而造成的分歧,就不配当裁判员。

对,裁判要尽职。
 楼主| 发表于 2012-7-31 20: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胡子 发表于 2012-7-31 18:12
红方发现也可由教练或队长向裁判提出请裁判员把10号球放回原位再让10号球员击球

是这样的。
发表于 2012-7-31 20: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山雪 发表于 2012-7-31 18:41
规则规定“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有利,裁判员要将球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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