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2012年全省门球球王明星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2012年6月16~18日在樟树市门球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江西省门球协会。 承办单位:樟树市门球协会。
三、比赛项目:个人单打比赛。 四、运动员资格: 1、省门球协会各会员单位的江西籍球员(全省各地、各单位的门球运动爱好者)。 2、参赛运动员员年龄限75岁以下、性别不限。 3、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的门球比赛,办理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并填写自愿参赛责任书。
五、参加办法: 1、报 名:本次比赛参赛球员名额限定64名,名额报满为止。请参赛球员通过所在地门球协会向省门球协会报名,同时缴报名费200元/人。报名时请将盖有所在地门协公章的报名表和参赛球员身份证复印件,于6月3日前报省门球协会(函件、传真、电子邮件均可),非门球协会会员的参赛球员可直接向省门协报名。人身意外事故保险和自愿参赛责任书在报到时交大会会务处。 省门球协会通讯地址:南昌市湖滨东路39号 邮编:330077 联系人:杨赣南 联系电话:0791-88105217 传真:0791-88116731 手机:18970898715 联系人:刘顺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91-88104486 手机:18970868301 报名费请汇省门协熊泉秀账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账号:95599 8092 10199 58112;联系电话:18979108468;报名费汇出后,请电话或短信告知熊泉秀,以备查验。 2、报 到: 报到时间:请参赛球员于6月15日下午15时前报到,参加赛前准备会议,领取秩序册。未报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不返还报名费。 请裁判员和裁判志愿者于6月14日下午14时前报到,参加赛前学习培训,安排裁判工作任务。未按时报到参加赛前学习培训的裁判员不予安排任务。 报到地点:樟树市清江快捷宾馆 地址:樟树市药都南大道51号 服务台:0795—2088888 0795—2087777 联系人:王泉水 手机:18979576909 汪锦忠 手机:13879521501 乘车路线: ①在火车站(乘浙赣线)下车和长途客运汽车站下车的,乘1路公交车到佳华购物广场站下车,向南步行30米对面即清江快捷酒店。 ②在火车站东站(乘京九线)下车的,乘店下至樟树的中巴车到福城公园站下车,向北行10来米即清江快捷酒店。 3、食 宿:本次比赛食宿采取参赛球员、裁判员自主解决和大会安排两个方案,要求大会安排食宿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食宿标准:双标间120/元/天。 4、保 险:为防止意外事故给参赛球员造成伤害和带来严重后果,赛委会规定所有参赛球员都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参赛费:报名费200元/人,食宿、交通及其他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比赛场地为20M×15M人造草皮场地、沙土地场地各两块。决赛场地在人造草皮场地进行。 3、根据报名参赛人数,第一阶段比赛分若干小组进行预赛。第二阶段比赛由各小组进入前十六名的选手进行淘汰赛的比赛,前八名的比赛实行双败淘汰附加赛或上下半场赛制的淘汰附加赛,排定名次。 4、参赛球员必须穿着运动服、平底运动鞋,并使用中国门球协会指定的门球器具参加比赛,号码布由承办单位提供。 5、参赛球员比赛时自教自打,不允许聘请教练。 6、本次比赛的裁判长由组委会选调,组织裁判志愿者担任裁判员工作,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裁判员年龄70岁以下,具备国家一级以上门球裁判资格。
七、奖励: 本次比赛对获得第一名的球员颁发“门球王”奖杯,对获得前10名的球员颁发“门球明星”奖牌和证书,授予“2012年全省门球明星”称号。 向获得前十名的参赛球员颁发奖金额: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至十名200元。 比赛成绩将作为今后省门球协会选拔优秀运动员的参考依据之一。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报名表
附件3 自愿参赛责任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江西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2012年全省门球王明星赛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我愿意遵守本次大会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报告组委会。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大会期间的训练或展示有潜在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和事故,我已按大会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责任险,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三、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本次大会。 四、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交流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签名: 2012年 月 日 注:参赛者每人填报一份,报到时交组委会。此表可复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