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规则12. 完善规则之议 《议规则》己发11帖,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有参加规则制定的;有裁判员、教练员、指挥员;有门球老将、门球新人…… 在诸多讨论中,本人以为有两种观点不可取: 1.“规则是科学的,规则的规定是准确的、符合逻辑的”。这种盲目崇拜,使人们不敢、不愿提出批评意见; 2.“适应了就好了”。这种安于现状,使人懒怠,不想学习研究规则。 有的版主给拙作以封赏,愧领了。 有的版主“支持”之外,指出“但用语别太刻薄,讨论问题吗,心平气和好。”非常正确!在门球网络平台上,人与人是平等的;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讨论——观点可以针锋相对,语言不应偏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气氛应是和谐友好的。有的网友很客气,用“您”称呼 本人,本人便“您”尚往来了! 有的网友提出:“就要有热心人,精细研究;找出问题。进行修改。门球规则及裁判细则才更加完善。”“规则的制定和修改应吸纳法学界人士参加,使之更象一部法,去掉不法的文字。应吸钠文字学者参加,去掉文理不清,概念不准的毖端,使之好记易懂,具有很强的可操做性。”说的多好! 有句格言:爱孩子——人之常情;溺爱孩子——人之大过;包庇纵容——人之大恶。<规则>是门球人的“孩子”, 他的优点应当鼓励发扬,他的缺点应当教育帮助,——才是爱子之道。 本人的<议规则>文字结束了,但<议规则>的讨论还未结束。完善规则,任重道远!期盼更多门球人来发表真知灼见——为了“发展完善国内规则,影响国际规则,挺进奥运”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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