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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广播台

楼主: 古道游人2

裁判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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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1 04: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无异于足球黑哨,应该向其上级反映,吊销其执裁资格。
发表于 2012-5-31 11: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工作一定要尽职尽责,光这一点还不够,一定要精通门球规则和裁判法。
发表于 2012-5-31 12: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公正''跑掉了。
发表于 2012-5-31 13: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裁判就是赛场上的法官,自身硬,才能做到公正,准确。
发表于 2012-5-31 13:2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想当个合格的裁判员.就要熟记规则.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2-5-31 21: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球都输了风格奖顶屁用!真是气人。
发表于 2012-5-31 21:4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可奈何。
发表于 2012-5-31 21: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古道游人2 发表于 2012-5-30 22:20
是的两球沒有接触,也沒有碰到击球员的脚上

古道游人老师你好!是不是闪击成功后(超过10公分),撞柱弹回来不足20公分。关键是闪击超过10公分没交代清楚,是吧。

点评

您好!您提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为什么呢,因为无论是否超过10厘米,只要最终结果自球和闪击的他球已经是20厘米了就是闪击成功。  发表于 2012-6-1 12:28
发表于 2012-6-1 12: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说的问题如果是现场的实际情况,我认为裁判员判:“重复撞击”犯规,那是绝对错误的。对什么是“重复撞击”都没有搞清楚,这样的裁判员实在太差了。
       如果裁判员当场判:“犯规”!然后将②球拿出界外,④球放在触球位置。此时,白方队长或教练员提出异议时,裁判员解释说:触碰脚了!白方还真是没有办法反对。因为这种情况下,所说没有碰到脚是不客观的!(因为瞬间反弹回来,脚是来不及躲避的)。
    题外话:
    1、裁判组长事发时,不在现场吗!为什么不临场处理问题;
    2、裁判组长的权利也太大了,他说给”道德风格奖“就能给吗!
      总之,这种情况让人费解!

发表于 2012-6-1 14: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后裁判员向我方表示道歉,经过这次事件对这名裁判员本身也是一个很深刻的教训。从中也对规则中的这个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我觉得事情经已经过去了,对我们大家都是一个教训,这也是一次学习的过程。这名裁判员也会更好的更深入的学习新规则。犯错不可怕,改正就是好同志。这名裁判员已经很后悔了,我们不要一味的指责他,我相信他一定会改正的。
发表于 2012-6-1 14: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大姐的态度我是赞同的,但是,我认为比赛就是比赛,我们在场上比的是技能 技巧 团队合作的精神,裁判就应该公正的来做裁决,如果一个队发生此类事件,就发一个风格奖,多个队发生类似这样的事件,风格奖还够发的吗?不可思议?裁判员的错误不是用风格奖来做顶替的。希望裁判员提高自身的执裁水平。
发表于 2012-6-1 15: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裁判错判,应即刻纠正。
 楼主| 发表于 2012-6-1 15: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 发表于 2012-6-1 12:55
楼主所说的问题如果是现场的实际情况,我认为裁判员判:“重复撞击”犯规,那是绝对错误的。对什么是 ...

泰虎老师的确沒有碰到击球员的脚,如果碰到我不会提出异议!

点评

要是碰到了脚,他(她)解释:“重复撞击”那也是错误的。也应该指出其错误。我前面的帖子,如果裁判员认为碰到脚时(可能没有看清而认为),那样判罚和解释,则无人挑剔!您说呢。  发表于 2012-6-1 16:04
发表于 2012-6-1 15: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裁判水平也太一般了,这球判的真差
发表于 2012-6-1 16: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渔翁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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