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白音淖尔 于 2025-6-13 06:51 编辑
由新规则“一杆过两门”
联想到的复杂案例:
《2023规则》推出前,有裁友提出:自球进一门时碰到门柱(或门后的他球)后,由于力度大,接着又进了二门怎么判?一时间引发了很多裁友和球友的关注,并展开大讨论,围绕着该球是否过两个门都有效(即是否都得分)和是否有两次续击权这两个问题发表各自的见解。之后,有专家作了评判,但观点还是得不到统一。
催生《2023规则》出新规
虽然上述场景的出现纯属“小概率事件”,但作为理论性探讨球友长时期的“困惑”,还是颇有意义,且已出现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并有球友间互不相让的态势。一些裁判员也很渺茫,不知道自己在执裁中若出现了类似案例应如何去处理?因此,有专家提议在修新规时一定要给予“结案”。《2023规则》就上述问题作出了规定:自球成功通过一门后又连续成功通过二门时,通过一门二门有效,获得一次续击权(见图1、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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