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一缕阳光 于 2012-5-30 11:46 编辑
关于同意建立中国门球协会研发交流中心的函2012-05-29 18:04:00 体总网
社体字〔2012〕294号 河北省体育总会:
你会《关于在霸州海润俱乐部建立“中国门球研发交流中心”的请示》(冀体总字〔2012〕14号)文件收悉。通过了解,其所具备的条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相关基地建设命名暂行规定》,经研究,同意在河北省廊坊市霸州海润俱乐部建立“中国门球协会研发交流中心”。
河北省是门球运动传统强省,群众基础深厚,竞技水平高,霸州市近年来大力发展门球运动,建立了海润俱乐部,软硬件设施完备,并积极组织各类门球交流活动。
希望你们充分利用“中国门球协会研发交流中心”在门球运动研发、推广、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发挥门球运动的特殊功能,为全民健身运动的深入开展,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社体中心 门球 比赛 函
抄 送:廊坊市体育局、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于红立 )
“建立中国门球协会研发交流中心”是一条好消息,对中国门球、世界门球的普及、推广、交流、发展一定会起到促进作用。 读了三遍该函文件,没有看到落款。文中的“同意”、“经研究”、“希望”的主体是谁?不得而知。猜想应该是中国门球协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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