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七八老兵 于 2024-4-26 05:37 编辑
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17 日在黑龙江省肇州县门球园举行。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黑龙江省门球协会 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肇州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肇州县卫生健康局肇州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肇州县门球协会 (三)支持单位:哈尔滨长寿文体有限责任公司 三、竞赛项目:五人制团体赛、男女混合双打 四、参赛资格及要求 (一)全省门球爱好者均可报名组队自愿报名参加。 (二)五人制团体赛,每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1 人、运动 员 5 至 8 人(教练员兼队员应包含在队员名额),报名后队名不得更 改,人员调换需在赛前技术会上书面提出。 (三)男女混合双打,双方队员只能有一人指挥(他人不得指 挥),且不可替换。 (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并严格要求各队每名队员认真填写 《参赛人员保证书》。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人工草坪场地。 (二)比赛执行《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循环赛,决出 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或淘汰附加赛决出 1 至 8 名。 (四)第一阶段分组抽签,由大会竞赛组在大会组委会监督下 负责抽签,确保抽签工作公正。 (五)上场比赛的运动员须着装统一,穿平底运动鞋,教练 员、队长须佩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号码标识,参赛队上场运 动员须佩带由组委会提供的中国门球协会指定的号码布,违者不得 参赛。 (六)比赛所用球槌必须是经中国门球协会 2020 年度认定的企 业产品,否则,不允许参赛。 (七)比赛时只限 1 人指挥,违者按妨碍比赛进行处罚。 (八)比赛严格按照《全国门球竞赛纪律规定》执行,对以下 行为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比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等 处罚。 1)无理取闹、不服从裁判; 2)以消极行为参赛; 3)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 8 名,获得前 3 名的队颁发奖杯、奖金;获 得第 4 名、并列第 5 名的队颁发奖金。 (二)团体赛设总奖金 8800 元,按以下方式分配:第 1 名: 3000 元、第 2 名:2000 元、第 3 名:1000 元、第 4 名:800 元、第 五至八名:500 元。 (三)男女混合双打赛,设总奖金 7300 元,按以下方式分配: 第 1 名:2000 元、第 2 名:1500 元、第 3 名:1000 元、第 4 名: 800 元、第五至第八名:500 元。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按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体育道 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获奖队并颁发证书。 七、裁判与仲裁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组长、宣传员由黑龙江省门球 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负责,不足部分由黑龙江省门球协会 选派。 八、报名及有关事宜 (一)报名:各参赛队一式两份,一份报黑龙江省门球协会, 一份报承办单位。 (二)黑龙江省门球协会: 联系人:徐立华电话:13091709656 传真:0451-82626969 QQ :905088999 (三)黑龙江省肇州县门球协会: 联系人:张 波 电话:18645976601 (四)报名截止日期:2024 年 6 月 3 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费用: 1)团体赛每参赛队缴纳 300 元、男女混合双打参赛队 缴纳 200 元人民币报名费; 2)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全部自理; (六)各参赛队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报到,并于当日下午 4 点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未参加联席会的队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九、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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