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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 1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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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答问题征答57题。
选D。
规则规定。
闪击时,自球在踩球脚下的移动,为无效移动,如果脚下自球的移动,对过门,撞柱,撞击他球可以获利,裁判应该对击球员作出稍等手势和口令,令击球员抬脚,将自球复位后,撤销手势,令击球员继续操作。
本题,脚下自球移动,虽然不是上述三种情况,但是,对于击球员的脚下自球移动,可以用②闪带⑧获利,裁判员应比照上述三个获利条款执行。
本着,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和对双方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使击球方,利用不脱离脚下控制的移动,为无效移动获利!
所以,裁判必须将自球复位后让击球员继续操作。
规则规定。
裁判员处理场上状况的时间为裁判用时。本题,
裁判员做出稍等手势和口令期间,处理场上状况的时间,为裁判用时。
裁判用时期间,击球员的行为,和球员的行为,为无效比赛行为。
本题,裁判员已经作出稍等手势和口令,击球员抬脚后撤时,触及①球,不犯规。
裁判员应该将⑦和①复位。
因为②球场上位置被裁判移动,裁判应将②球递交击球员手中,(也可以让击球员自行拿起,自己放球)后,令击球员继续操作。
这个案例,如果严格来讲,十秒记时的起止时间,应该是击球员稍等前用时和稍等后用时,累加记算。
对于规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临场主裁,可以对十秒记时灵活掌控,尽可能使执裁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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