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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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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23-2-15 09:21 编辑
中道安和 运动规则尤其是竞技运动的规则,一定是详尽的和严谨的。"所以修改门球规则宜减不宜增"的提法是直接违背3规则应当逐步地完善的要求的。
中道安和
看过篮球、台球或足球规则吗?如果没有亲眼看过,怎就知道它比门球简单易懂了!门球规则之所以对实战中出现的一些情况难以说得明白,大多是因为规则的内容和篇幅太过简单,不够详尽才造成的。
支持中道安和的这两观点。
门球规则没有详细的说明的问题举例:
1, 闪击程序 里没有说到 抬脚。(闪击过程可以在球停时结束,但是踩球后没有提到抬脚, 是没法打球的。)
2,击球后无过门、无出界,有谁来判定? 裁判员判定要不要有表示,击球员自己判定可以吗?
3, 闪击时重放他球,是不是要踩住自球?
4,最近讨论的击球后碰门柱弹回来碰槌,是连击还是,触动球?
5, 判别界内界外球没有文字表述,不严谨。
6,闪击时 他球移动不到10厘米,但是撞柱了、出界了,算不算闪击成功?
7,界外球进场,大力冲撞界内球,裁判是忍让,还是要做什么动作?
8, 闪击后再次槌碰脚下球,犯规吗?
这些都要增加队则篇幅。
除了我 提出可以删 第10条和第11条外,还没有看见任何一个主张门球规则要精简的人提出实质性的更改意见。
(中山明提出的改闪击为棒击,可以减少很多篇幅,但是很多人不舍得失去闪击,所以不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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