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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白音淖尔 于 2023-2-7 06:47 编辑
“扣分制”也许是解决“一门留球”过多的途径之一(借鉴“斯诺克”的罚分制)。
1、比赛双方的任一球留球到第三轮(或进一门失败)扣除1分;留球到第四轮(或进一门失败)扣除2分;留球到第五轮(或进一门失败)扣除3分;留球到第六轮(或进一门失败)扣除4分。所扣除的分数要在比赛结束后的总得分中扣除。如比赛结束,双方15:15打平,但红方③在第三轮进一门,所以要扣除1分,最终结果14:15,白方胜。再如,比赛结束,双方比分为13:15,白方领先。扣除红方③留球到第三轮进一门的1分,扣除白方④留球(包括进一门失败)到第五轮进一门的3分、⑥留球(包括进一门失败)到第三轮进一门的1分。最终结果12:11,红方胜。
2、对记录员的要求:增加了记录员的工作,一定要记录详细,不出纰漏。
3、参赛双方的战术运用会因此而改变,因场上优劣态势的变化,该留球时,还要留球,但要承担扣分的风险。要求教练员要计算精准。
4、增加了比赛胜负的悬念。不到最后还看不出双方总得分的多与少。如红方17:15,领先2分。但⑥为收杆球,⑥进一门得分后,又连续得了4分。扣除⑥留球到第五轮的3分,最终比分为17:17,双方打平。若⑥收杆球得了6分,扣除3分后,白方则以1分优势获胜;若⑥进一门得分,再远冲二门得1分,双方打平,但扣除⑥留球到第五轮的3分,最终结果还是白方落败。
“扣分制”可有效地缓解一门留球过多的现象,为避免扣分,进场的球多了(三轮之内),双方的布局也会复杂多变,战术运用会更加精明,攻防战术会更加激烈,增加了观赏性。
可行否?请大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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