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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 于 2012-5-16 17:32 编辑
【狂人话说争霸赛】
第三回 当年规程今再现 弥勒起步谱新篇
2006年首届《门球之苑》全国读者“弥勒杯”门球赛
暨2006年首届《门球之苑》“弥勒杯”中国门球王争霸赛
竞赛规程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2006年8月9日至13日在云南省弥勒县举行
二、 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赞助单位:
(一) 主办单位:《门球之苑》杂志、云南首门球协会
(二) 承办单位:云南省弥勒县人民政府、弥勒县老年体协
(三) 协办单位:云南省红河州门球协会
(四) 赞助单位:深圳市海宇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 比赛项目和比赛方法:
(一)比赛项目
1、单人赛、双人赛、球王争霸赛
(二)比赛方法
1、单打每人打五个球,双打一人打(1、5、9或2、6、10)三个球,另一人打(3、7或48)两个球。
2、单、双打项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预赛采用分组循环赛,录取第一名参加决赛;第二阶段决赛采用淘汰赛及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3、中国门球王争霸赛在荣获“弥勒杯“单打前三名与擂主(焦兰贵)之间角逐(人工草坪门球地场),共设三场。擂主第一场对单打第三名,第二场胜者对第二名,第三场胜者对第一名,再胜者为2006年首届《门球之苑》“弥勒杯”中国门球王称号和2007年中国门球王争霸赛擂主,并为当月《门球之苑》杂志封面人物。
4、执行04门球规则和裁判法,执行三轮不进一门取消当场比赛资格的规定。
5、参赛队必须着装统一,裁判员着装按云南省红上装、红领带、白衬衣、白裤子、白色运动鞋统一着装(自带),否则不得参赛。
6、比赛用球和号码布由大会负责提供,其余自备。
四、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单打和双打:
各录取前八名发给奖杯和荣誉证书,其中前三名分别发给奖金,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
(二)获得2006年中国门球王和2007年中国门球王争霸赛擂主者发给奖杯、荣誉证书、奖金8000元。
五、比赛规模
单打和双打各限报64_128个队,报满截止,不足部分由主、承办单位补充。
六、报名条件和参赛费
(一) 年龄、性别不限,报到时请提交个人居民身份证和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二) 凡具备单、双打条件的运动员都可报名参加。
(三) 可以兼项报名,但需交纳双项参赛费。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时间
由于时间紧促,各单位参赛运动员,报名请用电传。
传真号:0873-6128556,联系人:赵成业,
电 话:0873-6128556(办)0873-6895317,
手 机:13887388722,
并在报名时一定将报名费同时寄到:云南省弥勒县老体协,华珊同志收,
邮 编:65230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弥勒县支行西门分理处,弥勒县老年人协会,
帐 号:2507011609024900737,只有收到报名费后方可认定报名,请谅解。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20日,逾期不在授理。
(二) 报到日期和地点:
1、各参赛队于8月7日至8日到弥勒县大旅社报到。
2、裁判员8月7日报到,8日参加学习和实习,逾期不再安排。
3、 8月8日下午5时召开组委会领导,总裁判长、全体参赛运动员联席会,不在另行通知。
4、 乘车线路省外运动员到昆明后,火车站乘50路到东部客运站(1元)或打的到东部客运站(约10元),从飞机场到客运站打的(约20元),乘座昆明至弥勒班车(33元)
(从每半小时一趟)到弥勒,下车后有接待站。若需专程接送,请与大会联系,费用自理。
(三) 各队自行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如此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和费用各队自理。
八、参赛费和住宿费
(一) 单打项目每队(人),收参赛费200元。
(二) 双打项目每队(二人),收参赛费200元。
(三) 大会不发纪念品。
(四) 大会期间每天每人食宿费50元或70元(住标准间)统一食宿,请报到时交纳。
九、如参赛运动员需定返程车票,应在报名时写清日期、车次、站名、张数等。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报名表(复印有效)。
二00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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