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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jzhaoyy 于 2022-2-8 10:38 编辑
在门球运动中有三个地方涉及到10,一个10秒,两个10厘米,这三个10在裁判判罚过程中都存在难以达到“准确”的尴尬,尤为闪击中的10厘米最甚。
一、《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说闪击成功指“踩住自球,被闪击的他球移动超过10厘米”。在闪击犯规中有一条是“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不足10厘米”。
细心的人看出来这里没有10厘米。若某君闪击后两球之间距离恰巧是10厘米,该怎么判才行?
二、闪击后两球相距刚好10厘米,理论上是存在的,但实际上是千年一遇。10在数轴上只是一个点,没有长度,依据概率理论,闪击后两球相距是10厘米的概率是0。
三、《规则》闪击犯规中有一说明栏内:如果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同时又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回来停在不足10厘米处时,则闪击成功。但如果停止时与自球接触,则为闪击犯规。
这里终于把10包括进去了,不过这是特例,其他情况(被闪击的球没有碰到障碍物)依然无法判断。
四、在比赛中,对这个10厘米的判断通常使用目测,有的用两球之间“能否放入一个球”作标准,有的用两球之间“能否放入一拳”作为标准,而鲜见“用直尺去量”的情况。
五、一般情况这个10厘米属于裁判认定的事项(球是否停稳、出界、得分、撞击、10秒及10厘米的判定)不得询问,如果碰到较真的人,那只能拿出“违体犯规”帽子吓唬了。
六、我们明明知道有些规则裁判难以把握,为什么不加修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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