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1-10-25 11: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谈点个人看法:
该案例在门球比赛实践中,是会发生的。
击球员忘记球已过门、再次过门,而且进行续击。
裁判员没有及时宣判球过门得分、又没有呼叫下一号击球员。实际上裁判员是麻木、默认了击球员的续击行为。
此情况出现,我认为依据规则规定,有两种不同解决方法。
1、对方队长或教练员,在续击后、及时发现、并向裁判员提出询问:击球员已经过二门、没有续击权了?续击无效!或是裁判员自己发现、及时公开承认错误。
该现象的发生、场地球形变化不大,裁判员还有及时改正错误的余地。
说明:该种类型的错误,裁判员:应该负主责。击球员:忘记过门、续击虽然不该。但是击球员犯错:是裁判员执法不力为主而导致的行为。
击球员:此行为只能是采取“教育、提醒”的方式,予以避免。
2、如果击球员重复进门、续击后,再继续进行下面比赛。
此后才发现上面问题。这种复杂问题的出现,已经违背了赛场询问:事发当时、询问的原则。
说明:该种类型的错误,只能尊重裁判员:默许、合法,继续进行比赛。
至于烨鹤老师提出的:击球员身份,是在哪一个时点结束?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击球员身份在自球移动静止时,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才是击球员身份法定、真正的结束。
因为门球运动,自球静止时发生密贴、触及的现象,是比比皆是、绝对不可避免的现象。
击球权即告结束,只是裁判员为了节约裁判用时,主观提前认定的一种击球权非法定、认定的客观事实。一旦击球权即告结束认定错误,裁判员必须立即公开认错、并应该立即改正。
所以裁判员对于击球权即告结束的认定,必须采取十分小心、谨慎的态度。
球体非常接近有无撞击、线内球线外球界线模糊不清、是否过门得分、是否出现密贴重复撞击?等等,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一定要等球移动静止时,还要站对位置、仔细、认真进行观察,才能做出准确、公正、正确的判罚!
球不停、为了节约裁判用时,可以进行提前呼号。可以、并不代表一定。球停、才是一定可以呼号。(含宣判)
门球运动基本规律:球停才是击球权(含闪击权、续击权)开始获得或结束。特别是闪击权和续击权的获得,球不停、就不可能获得闪击权和续击权。
场上球移动只要不停,任何人都不能击球、闪击和续击。——击球权没有结束、不能发生交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