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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21-10-20 16:43 编辑
临时移开的球触碰犯规还是不犯规?
针对网上讨论的一些问题,感觉很有意思。近来我反复进行琢磨与研究,发现门球竞赛规则对于一些是非问题,说得并不透彻。引发执行中的诸多问题,且解答难。
通过自己的琢磨、慢慢感悟出一个:合法与非法、正常与非正常、即是与非的简单道理。
一、比如:有效移动与无效移动。
有效移动:是指击球员合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
无效移动:确切定义、就应该是指击球员非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
解说:现在为什么人们将合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界内球移动经出界、再到界内停止)视为无效移动?
因为他们在挑刺:移动的正常性与非正常性。
有效移动:是指击球员合法击球(或闪击)这唯一动力使之产生的运动。
发生任何碰撞以后产生的移动,则是掺杂了第二个外力作用后产生的移动。所以此时的移动性质与状态便发生了改变。此后球的移动,则不是通过击球员合法击球(含闪击)而产生的移动。即是通过碰撞产生的运动,运动机理、运动解释、运动结论应该由相关规定去解释。
门球运动还有一个奇特现象:那就是场地的因素外力。
场地摩擦力:已经被大家公认为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外力。
场地不平整:甚至是场地中有异物,导致球体移动产生的一种意外之力,这是一种客观存在、又难于避免的外力作用。
彻底排除、不可能!考虑进去、又无绝妙方法。此种外力作用,只能视为不影响球体正常移动、被忽略不计的一种外力。
说明:这就是界内球移动出界、经继续移动到界内、并停止。应该仍然属于有效移动,而不应该属于无效移动。——有效移动只与合法、非法击球有关。而与球怎么移动无关。
二、再比如:临时移开的球到底能不能触碰?
为了能够说得明白,先让我们讨论一下各种球都具有一下什么基本属性?按照球的属性,再去讨论能不能触碰,就容易得多。
球:分自球与他球。
自球属性:允许击球员合法捡拾或改放进一门的自球。击球员可以合法击打自球(包含:界内和界外自球)。闪击时允许击球员用脚踩住自球完成闪击任务。自球撞击界内、界外他球,有相应具体规则规定执行。
他球属性有许多种类:
1、场内他球可被任何合法移动自他球进行碰撞(碰撞效果各不一样)。
2、被自球有效撞击过的他球,有合法获得被闪击移动的权利。
3、被自球有效撞击过的他球,不允许自球再次进行撞击。
4、待闪击的他球,只能获有等待、合法闪击的权利。——击球员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获得随意触碰其他任何界内球和界外球的权利。
5、临时移开的他球,同样属于待闪击的他球。其特性虽然有临时移开的成分、但其基本特性应该与待闪击的他球完全一样。
6、获得闪击的他球,不得放弃闪击。
7、待闪击移动的球,不得进行碰撞进行移动。
说明:我的观点是,应该进行闪击的球,(包括:待闪击的球和临时移开、待闪击的球)、只有在进行正常、合法闪击时,才能依规行事。其他任何时候,都必须严格执行触球犯规的规定。麻痹大意、随意行事、任意解释、还有王法吗?
门球运动非常明确、果断的规定:除竞赛规则允许的行为意外,击球员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为触球犯规。
在门球竞赛规则中,绝对没有出现过触及无效球的任何条例和规定。
请问:人为的企图用无效球来解答一些问题,这能有法律依据吗?
警句:除了竞赛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是不能随意去触碰球。(包括:好心、帮忙去拿,去触碰——因为那不是击球员应该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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