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香港門球總會
門球比賽規則
第三章 比賽之準備
第一項 提交順序名單(必須是報名單上的參賽者)
1、比賽開始前,兩隊之隊長要向裁判員提交順序名單。
(1)一經提交的順序名單,不可以更改。
第二項 決定先攻(先發球)或後攻(後發球)
1、提交順序名單後,由主裁判擲毫。
(1)猜勝隊之隊長選擇先攻或後攻。
(2)猜輸隊之隊長先選後備席位置。
第三項 比賽開始前之確認及檢錄
1、比賽開始前,球員和教練須接受裁判員之檢錄如下:
(1)順序名單內容及順序之確認。
(2)檢查用具及服裝。
第四章 比賽之方法
第一項 比賽形式
1、比賽由兩隊各派出5名正選球員進行對賽。
2、比賽開始前,由先攻隊1號球員先發球,然後兩隊之球員依順序輪流擊球,直至
比賽結束為止。
第二項 比賽時間
1、比賽時間為30分鐘。
第三項 比賽開始
1、由主裁判宣告【比賽開始】而開始。
(現時中國香港門球總會舉辦之賽事由司令台之主持人宣告【比賽開始】,主裁
隨即開始)。
2、比賽開始時,正選球員由1號至10號順序在發球區第四線外之自由區列隊。
(參照圖-4)
圖-4 比賽開始時之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