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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 09: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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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生畅谈 于 2021-8-2 10:14 编辑
在对待裁判的问题上,尊重裁判、服从裁判是大前提,这个前提是不容置疑的。
这是被这么多年的体育实践(不仅仅是体育,也不仅仅是门球)所证明的。
当然,这个前提的前提是,裁判是公平、公正的!
否则就不要设置裁判。
相对来说,门球有队长、教练询问的权利。而且,门球的特点使得裁判的错误判罚能够得到及时的纠正,我认为这就够了。
至于,是否撞击、超时等瞬间发生,以及是否出界、过门等必须由人力判断的事件。在当前情况下,您可以想象,裁判说了不算,比赛场会产生多大的混乱。
相对于送给人数众多、素质更加参差不齐的比赛队员以浑水摸鱼的机会。
不如把这个权利交给哪怕是象征正义、被培训过的裁判,机会成本更加节省。
正如,有个别法官贪赃枉法,我们也不能废除法官制度一样。
至于纠正比赛判罚,请裁判长,动用仲裁,在门球来说其实完全不是问题。比如你触静止球犯规,裁判要把你的球拿出界外,官司打到哪里我想你也不会放弃。
我想说的是,只要能把规则吃透,面对裁判的错判,在门球来说,据理力争是有机会的,裁判固执,找他的上一级顺理成章。当然在涉及我前面说的涉及事实判断的撞击、出界等问题上,必须裁判说了算。
但如果,错判发生时,你犹豫不决,比赛继续进行了一段时间,你又反应过来,已经难于复盘,规则规定过时不候也是对的。
当前体育界也在慢慢实行申诉制度,但申诉审理也是人为的,成功也是很难的。本届奥运美国接力队申诉成功,记得上一次美国也有一次成功,但其他国家就很难。我们的体操队员肖若腾也进行了申诉,但就没有通过。
您说没有见过仲裁起作用,2003年,在江津全国锦标赛,本人第一次参加全国大赛就进行过一次申诉,为队友夺回了一个前四名额,最终他们获得双打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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