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门球规则,从场地设置、组织机构、运转模式、胜负判定,都是违反体育竞赛规律、模拟二战战场的实况设计的,所以说,门球是典型的战争游戏,还不是体育项目。 1、 场地的三门一柱。二战时期的战场(不含八路军的游击战、运动战)一般都是设三道防线,最里层是大本营。(我在军校学过战术的基本知识,解放战争中的三大战役,尤其是辽沈、京津,淮海之前的解放济南战役,攻城都是从外围开始,一线、二线、三线,一层一层的推进)。门球是捶球改造而成,铃木和珅把捶球的6个门,改成了三个门,终柱是大本营,就是现在的样子。不了解二战战术的基本知识,很难发现这一问题。 2、 组织机构。赛场的教练就是指挥官,队员是战士。战术由指挥官设计、执行,是进攻、还是撤退、往哪攻、退到什么地方,都由指挥官决定。体育项目,都是教练设计战术,由队员执行,教练不可能管这么具体,而门球不仅能,而是必须这么做,否则就会“乱套”。 3、 战争运转模式。孙子兵法是指导“打仗”的兵书,三十六计中的围魏救赵,声东击西、暗度陈仓,顺手牵羊、调虎离山、擒贼擒王、走为上计等,都适用于门球比赛,而且很贴切。其中,多数运用的典范,都曾见诸门球报刊。非战争理念设计的体育项目,这些“计”,则不能运用,更没有运用的典范刊于报刊。 4、 胜负判定。一个球,代表一支部队,进一门,就是向敌第一道防线发起了进攻,若成功,记一分(一门留球的,就是该“部队”没参战,名下没战绩(得分)也不会有损失)进一门后,再进攻二门、三门,若成功,即突破了敌第二、三道防线,也各记一分,最后撞“终柱”成功,就是攻下敌大本营,功劳更大,记二分(双分)。最后,双方的5支“部队”,得分总和多者胜。若评分,则多柱、多三门、二门者胜。这些奇葩的评定办法,只有战争的“论功行赏”才能解释,体育项目是没有如此判定胜负的。篮球的罚篮一分、近距离投篮二分和远距离的三分,在总分中都是“平等”的,没有平分多三分球胜的规定。 5、 复杂且 奇葩的战术。门球的战术复杂到90%的、打球多年的队员根本不懂。更奇葩的是,比赛以总分多少判定胜负,但有机会得分时却宣布“放弃”,且越是高水平队的比赛放弃的次数越多(不这样就会输)。还有“更高级”的战术,是主动送对方2分(撞柱),以创造之后的“五打四”的优势。以上这些“放弃”、留球等奇怪现象,正是二战中,不能把全部兵力,一窝蜂的都推进到一线,要分“梯次”而进,要留预备队的做法,相契合。和体育项目怎么也搭不上边。 6、 单方活动,但时间三方共用,便于互相抢占。不求公平合理,不考虑难以执行(从理论上说,就不可能执行得好),只求强者能够多占。这是“优质民族应该多占国土”的侵略理论,在门球场上的体现。如此设计,是只考虑了与战争的实际目的相符合,没考虑体育竞赛能否行得通。 7、 最重要的是 ,任意处置对方球(规则无此规定,系“潜规则”主导),以消灭对方力量、创造本方优势为主要目标。违背体育项目(包括中国象棋)双方都是一对一招,不能某方连出两招儿、多招儿的规律;而日本门球,一方可以连续出多招儿,对方无还着儿的权力。只有战争游戏才会出现这种“怪异”情况,体育项目绝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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