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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21-1-22 10:25 编辑
球类比赛的结束方式共有三种,计分制(如排球、乒乓球)、计时制(如篮球、足球)和轮次制。门球是三种方式都具备,赶上那个是哪个,但又不完全是。其中,唱的最响的计时制权威最小(30分钟时间到立即结束的场次几乎没有),计分制次之(一方得25分即结束比赛的占50%以上),轮次制最权威白方打完立即结束(但必须以超30分钟为条件)。这种大杂烩的结束方式,本来就是“体育界的笑话”,可还有不少中国人把它当做宝贝,岂非咄咄怪事?
门球比赛的诸多弊端形成的原因,“杀伤对方为主”,是第一,这种大杂烩的结束方式,就肯定是“亚军”了(其中有“三方共用时间”的功劳)。球类的三种结束方式,采用哪一种,都比现在的强百倍。若采用计时制,30分钟到,立即结束比赛,白方肯定吃亏?未必。例如,时间还有1分钟结束,论及二分球1号起竿(2号界外或位置不好,不可能有作为),现在1球理论上可得11分,如改为时间到,立即结束,只能得1分。哪方合算?此类极端情况虽不多,类似情况还是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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