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第九条 击球员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1.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规则并没有规定击球员的击球权是几次,我们理解为只有一次无依据!
2.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该队员应快速退场。——击球后,等其“两无、三有”后击球权才结束,就是说“两无、三有”前击球权未结束,即还有击球权。既然还有击球权,而我们现实中又不能再击球,击球则判犯规。这岂不是规则的自相矛盾。 要辩明真理,必须解决规则的矛盾——修改、纠正规则的错误! 否则,无真理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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