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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20-8-14 19:40 编辑
什 么 是 规 矩?
约定成俗的规定就是规矩。
有了规矩,违反了就有问题。
通常容易违反规矩的一些普通情节,会有明显的相关处理规定。没有相关处理规定的特殊情节,并不代表正确。应该参照规矩的有关规定精神,进行恰当的处理。有必要的也可以通过修订、列入规定,形成规矩。
开球时检错球、放入开球区,应该如何处理?这一老问题,近来又变成了是一个热议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我同意中山明老师的观点: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
击球员违背这一基本规定的做法,都应该是一种错误的做法。而不应该去找任何不错、是完全正确的理由。
我的认知理由是:
一、开球时裁判员会按规定摆放好各球。
团体、单打比赛摆放的要求会各不相同。目的:就是字号面朝上、便于击球员不会拿错球。
二、一门留球、再过一门的球,不拿错球的责任完全由击球员留意、上心。
留球进一门、再进一门,击球员不按规则的规定去拿自己的球,而是拿错他球的责任,错在击球员身上。裁判判罚、是没有任何理由可讲,并不冤枉。
不认错、强词夺理是会找出一些并不成立的理由。这些强词夺理的理由,都是与:开球时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的规定是格格不入的。
三、打个类似的例子做一个比较:
裁判员呼号击球员击球、击球员发现:自己的界外球未被放置好。应该怎么办?
1、许多人忘记了被呼号击球员,只有放置、击打自球的权利,没有其他任何触球的权利。
自己拿未被放置好的界外球试图放置好、或是用球槌拖动了未被放置好的界外球,结果被裁判员宣判:触球犯规。
能够狡辩说:这是裁判员没有放置好界外球啊!这全是裁判员的错啊!击球员好心去放球、怎么能够归结成是击球员的错呢?
2、正确的做法是:即使是裁判员的错、击球员也应该向裁判员提出、并要求裁判员进行及时改正、摆放好界外球,再去击球。
不是击球员职责范围内的事,去干了会吃力不讨好、甚至会犯错误。这是门球运动的一个规矩、也是一个基本原则。
四、准确执行规则,尽量不要耍小聪明、动歪脑子、试图狡辩、去打擦偏球。
打擦偏球的后果:是解释权并不在自己手里,并不能事事如意、迟早是会吃亏的。
五、击球员的基本权限及必须遵循的规矩。
1、开球时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
2、按照规定进行击球或闪击。 这些基本规矩、击球员均应该牢记,切不可轻易冒犯。
以上仅是个人学习、理解门球竞赛规则相关精神的一些体会,仅供大家在深入研究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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