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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朋友,被一种“建奇功”的心态所左右,整天拿着放大镜反复“照”规则、“照”球场,希望发现被规则遗漏的犯规行为,一旦找到,就是奇功一件。所以,网上常见一些类似问题的“发讨论”。其实现在的规则,“找”的已经很全了,你想,连佩戴物触球都列入犯规行为了,哪里还会有遗落的等你“补充”?可有的朋友却乐此不疲。如
击界外球进场站位问题,规则没有规定,当然就可以任意站,却有人提出讨论。开球检错球,规则本来没有犯规的规定,当然就不犯规,有啥可讨论的?不能以规则的捡、放“自球”的规定,来反证、推定不捡放自球就是犯规,法律还是“疑罪从无”呢。规则规定闪击时用单脚踩球,本来就是多余的,却有人对一脚踩住另一脚触及(自球)为犯规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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