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裁判员,莫因此让参赛队遗憾 中国的有句俗话,叫做“有客至远方来,不以悦乎”。可在有的地方,这句话未必好使。 近期,到外地参加邀请赛,因裁判执法的小事,让人象看见饭里掉进苍蝇样腻味。 比赛的第三天上午,与我队对阵是本地球队。一位女主裁判是不是当地的随队裁判,不得而知。但整个赛程发生的情节,简直叫人难以置信。 开局之前,该裁判就向我队“发难”。在检录时,她就指着我们的号码牌(圆型胸牌,直径约12厘米)说,你们这个不行,要换。赶紧向别个队借用,不要耽误比赛。我当即就说,我们的号码牌是按门球规则的要求尺寸制作的,已经用了几年,在各地一直用的很好咋就不行呢?在我们力据之下,她才闭了嘴。 比赛第一轮,⑦球进场线内击球进场,该裁判站在开球区四线处,看见而未判罚,接着,⑨球进场线内击球进场,该裁判站在同一位置又未判罚。但在第三轮时,我们的⑥球在线外准备进场时,由于球前有浮土,队员用脚平了一下,她当即向该队员说警告一次。 第四轮中,比赛接近尾声。当地球队有意拖延时间,③球撞击⑤球后,放球闪击时间用了16秒之多(当时我在跟前数着时间),③球闪击后,我当即就向记录员报告,而记录员听见了也置之不理。 赛后,我立即走到主裁判前和她说明情况。而她根本就没有理会。还是该场地的裁判小组负责人跑过来问是啥情况。我就把上述情况反映了。并说明她这种行为的不公,分明是有意刁难外地参赛队。至于裁判小组负责人对此事是咋处理的,我想那是人家的事,我们不便细纠了。 由于裁判判罚不公的事,在同一赛事中也上演过,一直发展到该场比赛延时半个多小时。 这件事本来不大,但如此发展下去,谁还愿意到那里参加比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