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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4 16: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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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20-7-4 16:42 编辑
再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球被闪击出去那一刻,击球员并未犯规,球以后的移动:应该包含移动超出10厘米或不足10厘米,也包含不足10厘米的出界和撞柱,这些移动均应该属于有效移动。双飞中的自球、是随他球出脚移动以后自球才失去脚的控制,此刻才属于犯规。既然是有效移动:移动可能静止时未超过10厘米,经过有效移动以后静止也可能会超出10厘米。
既然他球是以闪击成功与不成功来作为处理他球放置的依据:实践中经常出现两种判罚:1、他球移动有效,无需放回原位。2、他球移动无效、需要放回原位。
如果这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是以闪击成功与不成功作为区分标准。 那么闪击双飞,到底能证明:是闪击成功昵?还是闪击不成功昵?
闪击犯规,他球移动超出10厘米、才叫做闪击成功。未超出10厘米才被判为闪击不成功。能这么定义闪击成功吗?
闪击犯规不管他球超出不超出10厘米,闪击犯规都已成为事实,闪击怎么能够有成功与不成功的区分昵?这样说,岂不是越说越迷糊了。
闪击分节点认定判罚:才会有他球被闪击出去时候并没有犯规,他球移动不管有没有超出10厘米,该移动均属于有效移动。节点后出现的犯规现象,已与他球移动无关;才只与自球的判罚、处置有关。顾与他球移动是否超出10厘米界线无关。
闪击如果采取统一考核的判罚办法:那么只要闪击犯规,他球移动一律无效、他球必须放回原来闪击时放球的位置;自球则一律要拿出界外。
如何定夺?自有其中许多道理。这与闪击成功的定义既有关、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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