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球场上根本不会发生的情况不但在规则里提到 也在媒体里引起热烈讨论。
举例如下:
1,撞击后,两球紧贴。规则里还有撞击后四球紧贴。
除非球场上有凹坑,两球相撞后不弹开,的几率本来少之又少,所以三球、四球互相接触就几乎没有发生的可能,
2,一个球进一门时撞门柱,后又进了二门。
因为打这种球要用大力气,如不撞门柱即使过门也是出界球,所以没有人会这样打。
3,已过三门的界外球,进场贴中柱。 界外球进场没有续击权,撞柱,不得分,所以已过三门的球进场到场地中心的就很少很少,力量大小到柱正好停下的 更少。 (大一点会反弹,不贴柱,小一点更不贴柱 。)
万年不遇的情况,发生了,我以为要从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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