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0日,在一场友谊赛中,有一杆球引起了在场球友们的争议:位于一、二线4米处10号球闪送2号球到二门一号位,2号球正往二门一号位移动,站在场内二线边一号位离边线处0.5米的白方非击球员欲转身离开场地时,碰到了2号球,该球没有出界,问题出来了:红方认为白方犯规,2号球要拿出去,10号球员取消续击权,红方认为没有犯规,2号球仍为有效移动,停在那算那,理由是场上裁判碰到移动的球,仍然属于有效移动,球停在那算那。双方争执无果,最后是白方保持续击权,比赛继续进行。请问各位球友,此球该如何判罚?
如果移动的球是红球或者碰到移动白球的是红方球员,这球又该如何判罚? 后又在贴子里又做了补充说明。补充之一:2号球是被10号球员闪击后往二门一号位方向移动,站在场内二门一号位的白方非击球球员没注意,正欲离开比赛场地时,2号球碰到了白方非击球员的脚上,且没有出界。10球员是击球员,碰到球的球员是站在场内离边线0.5米处欲离开场地的非击球员。
补充之二:平常的友谊赛是没有裁判的,也不像正规比赛明确教练一样,场上十个队员九个是教练,并且可以在比赛场地内随意走动和指挥。所以遇到一些争执的球,犯规的一方执意不收杆,对方也不好强行怎么样。当时也有球员说道,要是正规比赛,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因为有比赛线、限制线,非击球员不可能会在场内的。
这几天茶余饭后,我都会思考以下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友谊赛就不能按正规比赛来赛球?二是友谊赛也是比赛,既然是比赛,就得按规则比赛,没有规距不成方圆。
我对我自己发的这个贴子有自己的观点,但自己的观点也是不一,不知道应该按那一种判:判闪击犯规有点不靠谱,判白方非击球员触球犯规心里又拿不准,判妨碍比赛好像又有点过,当事人是有意还是无意,属于意识形态领域,主、客观不好分辨?
正确答案是什么?不得而知。想想,有点郁闷!!!所以才想到在论坛发贴,求助于各位球友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