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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版主的帖子《闪击对方球出界停杆,行吗?》大家跟帖积极,但观点各异。我的看法是,鉴于现在规则的极不成熟\严重违背体育竞赛规律的状况,怎么改都行,改,就是积极的,没有“不行”一说。当下,所谓的国际规则,存在时间三方共用\裁判员可以影响比赛胜负\很多判罚可以主观随意\没有公平公正\允许实际是鼓励以“消灭对方球为主要战术目的”,所以经常出现政策性一边倒\偶然性大,技术不能完全煮到胜负等诸多体育竞赛不允许出现的弊端,不是执“行”了几十年了吗,有啥不行的?我国十几部规则,包括04规则(加上附则),都比所谓国际规则好,但也都存在问题,哪一部没执行几年?为了探寻改革路子,我们很多地方,很多朋友,都试验过很多不同的改革方案,哪有不行的?上边规定了的就得执行。所以,我的看法是,连这么落后\糟糕的国际规则都能行得通,就没有行不行了,只有个人认为好不好。晚清政府那么腐败,制度那么落后,不也还苟延(行)了60多年,期间还有效镇压了多次起义\改革,直到彻底打倒它,建立了共和国,它才不行了。哪有什么行不行啊。朋友,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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