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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广播台

楼主: 轩辕门球

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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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2 18: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明白了,就是白方太过计较,比赛才进行了几分钟,至于这样不理智吗?
主裁的判罚完全正确!
发表于 2012-5-9 18: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白方要求无理,5号拾滚动的5球犯规,5球拿出界外。

发表于 2012-6-2 19: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失误是长有的,和谐为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发表于 2012-6-2 19: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失误难免的,改正就好!
发表于 2012-6-12 19: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文字叙述上看,好像裁判不是故意的。既不是故意的就应按规则办。当然也要做好双方工作。如是故意的应当别论。

点评

老骥伏枥老师说的好!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5-1 13:39
发表于 2012-6-13 09: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将⑤球放回副裁挡球的地方。
发表于 2012-7-8 12: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争的事实是,付裁将球挡在哪里,球就应该在哪里?任何一方罢赛,将自尝恶果,这就是门球。
发表于 2012-9-27 19: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裁判执裁水平低而造成的,强行判罚那方都是不对的,最好的方法是:暂停,裁判认错,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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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21: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发现错了,及时纠正判5号球放在副裁挡球的地方。
发表于 2012-11-2 15: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2-11-4 19:18 编辑

            案例绝不能一笑而过

      轩辕门球例举的该案例,虽具有偶然性,但绝不是不可能出现。
      居然以后有可能出现,包括以后类似于该案例的许多特殊案例,究竟应该如何正确处理,中国门协及其专家们,对于老百姓们的趣谈处理意见,绝不能一看而过、一笑而过。特别是中国高级别的裁判员们,你们也应该大胆的发表自己的处理高见。
      否则今后遇到此类复杂问题,处理起来仍然是一锅粥,得不出正确处理意见。不断使更多的人:只能泪水往肚里咽。
      以下是自己肤浅的一些看法,仅供大家商榷。
      有网友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感到难处理。
       解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是好事。能够正确处理各种鸟给人类造成的麻烦,这正体现了人类的聪明智慧与水平。
      有网友说:只有泪水往肚里咽;还把这种精神美其名曰:是一种高尚的风度。
      解说:中国人提倡:有苦诉苦、有怨申怨。绝不提倡委曲求全的什么风度。
      也有网友坚持:裁判员应该承认错误、及时纠正。但是缺乏纠正的理论与法律依据。讲不准到底应该如何纠正。
      解说:案例是5号击球员击打5号球、擦3号球离4号球1.5米处,副裁判员以为击球员犯规,就用手抓住了移动的5号球。
      主裁判员即按照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一书(见第41页)     
      四、对裁判员失误的处理
      以裁判员触球失误的原则,将5号球放在触球位置进行了处理。
      我现在要问:这是唯一、正确的处理办法吗?
      解说:决不是、这样处理对红方是绝对的不公平。这样处理、正如有的网友形象的说:只有泪水往肚里咽。
      既然这样处理,明知是不公平的、有人泪水要往肚里咽。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去探讨、去研究、去寻求更公正、合理的解决、处理问题的方法。
      大家都认为、现在看来该案的处理,从目前门球竞赛规则所有条款中,是找不到任何直接的条款依据。
      解说:应该说、现在的门球竞赛规则,是有间接、类似的解决问题方法。
      见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一书第39页
      二、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
      一)主裁判员的权利
      依据竞赛规则执裁,对规则中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解说:
      1、该案例、主裁判员判裁判员失误触球,判5号球放触球位置。——这是主裁判员的权利,从程序上讲是可以的。但这样处理、并不表示这样判就是公正、合理的。引来红方极大的不满是事实、这是这样处理的必然结果。
      2、面对千载难逢、很难处理、很容易引起纠纷的案例,主裁判员明智的做法:应该立即宣布比赛暂停、停表。两名裁判员立即召集双方队长、教练员进行实地研究、协商、处理。
      ①必须搞清楚错误性质:
         是副裁判员意外失误吗?不是。
         是副裁判员错判,直接、故意去抓球。是主动性。
         规则中规定:失误触及静止球,将移动的球恢复原位。
         规则中又规定:失误触及移动球时,不予处理,形成的局面有效。
         现在是抓住移动、将有可能撞击4号球的5号球,将5号球放到被抓的位置,无法律条款可依。妥当吗?——这样处理绝对不妥当。
      ②主裁判员应该现场带领双方有关人员观看、分析5号球的实际行动路线与力度,是否有可能撞击到4号球?是否会出界?再协商、作出基本认可的、恰当处理。
      分析能撞击到4号球的,作为撞击球处理。
      分析撞击不到4号球的,再视力度情况,双方协商、最后由主裁判员确定5号球恰当的停球位置。
      ③以上协商都得不到最后结果,正确的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让5号击球员再重新击球一次。
      有网友说:门球比赛,没有重打这一说。而且说:国际规则也没有这一条。
      解说:特殊案例处理,就应该是:在比赛公平、公正、合理的大前提下,对没有、缺失的条款、要创造发明补充为有。
      这是门球竞赛规则赋予主裁判员、处理规则中没有条文规定时的灵活、正确的处理权限与方法。
      这样处理、双方的意见可以降到都能接受的地步。可以免除一方不公正处理以后的极端不满!
      现场出现极其复杂局面,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与纠纷。
      主裁判员及时行使比赛暂停的权利。对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正确化解矛盾是一条值得推广的好办法。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
      
      

发表于 2013-1-6 15: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赛时裁判与球员间的事在门球场上不太好说、这是门球比赛时的弊病、总有一方不满意的时候。裁判也难当。
发表于 2013-1-6 17: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b]我也认为副裁可能有意, 因为八秒提示后边还有九秒 十秒, 连这都不懂还能当裁判吗? 再说因裁判失误判 红方12;0胜显然对白方不合理, 当然不能接受.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应该及时发现及时 纠正, 让从新击球比较合理, 路是人走岀来的.規则上没有才要灵活处理, 規则不可能把千变万化的情况都写进去.  对否, 欢迎指正.[javascript:;b]
发表于 2013-1-6 18: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规则41p对裁判员失误的处理(三)裁判员触及静止球时.被移动的球恢复原位.触及移动球时.不予处理.形成的局面有效。主裁判判罚是正确的。白方坚持不服裁判是不对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比赛场上裁判员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尽职尽责,不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发表于 2013-4-30 21: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32:}
发表于 2013-4-30 21: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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