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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张先友 于 2019-10-7 20:53 编辑
三方共时,是门球比赛场上争执最大而又最难解决的问题,10秒超时,又给这难题乱上添乱。裁判法又规定:裁判员用默记的方法计10秒时必须报“8秒”提示,更使这乱中又增添盲区,不适宜营造积极的比赛环境,甚至有失公平公正,影响比赛结果。
七号在二门前将已过二门的九号送到三门前,离门一米五落位。七号自过二门后,将球接应待过三门的九号前,两球相距50厘米。这时,白方已过二门的8号在一线二角处压线,10号在附近线外球。离比赛结束时间还有15秒,计分牌上比分为21比20,白方先一分。明眼人一看胜利在向红方招手呢。
聪明的白方教练叮嘱8号球员不要急,8号球员稳稳的站在那里,他深知10秒超时,裁判员必须先报8秒。正待主裁将要开口之际,8号球员连忙向裁判员申请暂时移开影响站位击球的10号线外球。副裁开始跑动3米,弯腰、拾球,站稳,让位,用时6秒。此时场上出现两难局面:一是主裁不待副裁移开10号球,顺时报8秒,不符合裁判法:裁判员临时移开球所用的时间为裁判时间。从而,剥夺白方的击球权,显然不符合规则的规定;二是裁判员用时期间不计算10秒,但算在该场比赛时间以内。待运动员站位后报8秒,9秒,未等10秒呼出,司令台会传来比赛时间到的信号,8秒提示成了盲区。终时九号队长提出抗议,裁判员应判8号球员超时犯规,九号应起棒。此时,主裁如果延时宣布比赛结束不仅没有依据,反而会给比赛带来更加偏激的后果。
由此可以看出,上面比赛出现的8秒盲区,是现行规则允许前提下引发的,错与对都没有商量的余地。规则在这里断了挡。比赛最后15秒之内,三方共时,用时,分时,对哪一方都是无奈。8号球员利用裁判员时间,消极延时,也是合规之举。裁判用时,不记10秒,但算在该场比赛时间以内,对比赛结果会产生严重不公,有目共睹。三方共时,尤其是10秒超时,来个8秒提醒,更让运动员胆大妄为,消极等待,制成盲区。规则的制定,违背了比赛初衷。
规则就是规则。 因而,我建议:10秒超时取消8秒提醒击球员的规定,否则,八秒出现盲区就会始终存在。要么,打轮次,直接取消10秒超时犯规。或是超时犯规改为消极判罚。只要运动员出现故意延时行为(或达三秒),无须提醒,即可判罚,运动员停止击球,主裁直接呼下一号。当前门球场上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三方共时的前提下,实行10秒超时,是不公平的。尤其10秒超时必须报8秒,不利营造积极的比赛环境,难免盲区,给比赛带来让人不可信服的结果。
上述的场面,曾是我们在执裁的过程中遇见过的问题。今总结提出,以供门球同仁对规则修改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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