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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千里志在

[问答] 请各位老师专家网友广泛参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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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3: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例,三种情况混杂在一起。如果乙裁当时发现3号出界应判3号出界,第二种情况是用球槌构球本身就是犯规。第三种是运动员用球槌拦住了活动球,是触活动球犯规。我认为此例裁判员按3号球出界判为最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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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4: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肃规则:触滚动球犯规,自球拿出界外。这是最没有异议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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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球肯定是要拿出界外,关键是3球留在界内,公平吗?  发表于 2019-7-5 17:06
非常正确  发表于 2019-7-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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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5:59: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19-7-2 15:25
判1号击球员“触移动球”犯规,没有闪击权,自球①拿出界外,③算出界球。呼叫2号!
③算出界球,不能让犯 ...

支持一缕阳光老师的判罚。绝对不能让故意犯规者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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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8: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缕阳光好友的判罚。绝对不能让故意犯规者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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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9:22: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③算出界球。呼叫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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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准确又及时的判断,其他发生的事情都在后。  发表于 2019-7-14 21:38
很对!  发表于 2019-7-8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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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4 09: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生畅谈 于 2019-7-4 10:10 编辑

楼主此题,另有深意。
有球友提出了“故意犯规”的说法,并且说故意犯规就要加重处罚。
那么我们应该思考一下,我们判断犯规与否,到底是凭动作呢?还是凭动机呢?
如果是凭动机,故意犯规要加重处罚,那么非故意犯规是不是可以减轻处罚?是不是需要同情不处罚?
如果是凭动作,同一个犯规动作,为什么处罚不一样?
有球友提出了“违反体育道德”。
那么“违反体育道德”和犯规怎么界定?什么样的犯规是故意犯规?什么样的犯规就变成了“违体”?
规则对“违体”的处罚和对犯规的处罚有什么不同?
是不是为了取胜采取的犯规动作都可以界定为“违反体育道德”?
再深一步追问,运动员有没有犯规的权力?如果有,为什么把犯规说成是“违体”?
再进一步追问,故意犯规和扰乱比赛秩序是一回事吗?不一样的话,凭什么把故意犯规和扰乱比赛秩序同等对待?
想通了这些问题,再看看体育运动的普遍做法,看看篮球比赛、足球比赛对待故意犯规的做法,是不是能对我们有些启示?


不要把“违反体育道德”当成一个框,什么都往里边装!!
如果把为了取胜而采取的故意犯规都说成是“违反体育道德”,那么我们门球人就没有一个好人了!我这个说法可不是危言耸听,你自己想一想,在比赛临近结束,你队优胜,轮到你击球你有没有采取“拖时战术”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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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楼主的论述,这种犯规难道不是故意犯规吗?难道我们只能用正常的处罚手段判罚,而漠视这种不公平行为为所欲为吗?以此图利的行为决不能用常规处理,不然球场上会经常出现乱象,只有判罚将自他球都拿出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7-5 17:05
为老生暢谈网友的连续“十一问”点赞!问得好,真过瘾!2015规则的违体规定出台背景,是多次全国大赛屡屡出现纠纷(多是10秒引发)发展成恶性事件。本来是规则的问题,却被当成队员的道德问题,这本身就是与公平公正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7-5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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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4 12: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9-7-4 12:11 编辑

这是10多年以前就在《门球之苑》杂志上出题请专家解答的老问题。专家解答的情况与一缕阳光老师的阐述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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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以前2015规则还没问世。  发表于 2019-7-4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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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4 21: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老朋友”球友的判罚意见更符合规则,也更为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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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发表于 2019-7-6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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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06: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19-7-4 09:54
楼主此题,另有深意。
有球友提出了“故意犯规”的说法,并且说故意犯规就要加重处罚。
那么我们应该思考 ...

为老生暢谈网友的连续“十一问”点赞!问得好,真过瘾!2015规则的违体规定出台背景,是多次全国大赛屡屡出现纠纷(多是10秒引发)发展成恶性事件。本来是规则的问题,却被当成队员的道德问题,这本身就是与公平公正背道而驰的,还被有的人扩大范围使用,当成个“筐”。门球应该学学排球,允许挑战裁判员判罚,这样,公平公正,就没有纠纷了。
我还是坚持此题与道德无关,应按规则精神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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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种为达到最大利益的故意犯规行为,绝不能用常规处理手段,那样是对规则的挑战,对公平竞赛的漠视。  发表于 2019-7-5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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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11:5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生畅谈 于 2019-7-5 15:12 编辑
军旗 发表于 2019-7-5 06:48
为老生暢谈网友的连续“十一问”点赞!问得好,真过瘾!2015规则的违体规定出台背景,是多次全国大赛屡屡 ...

谢谢您老人家的肯定!!我们不能洪洞县内无好人是不是!特别是比赛结尾的“时间战术”,被动方着急上火,优势方慢慢悠悠,很常见的现象。

我们不能作为主动方时“时间战术”运用的理直气壮,作为被动方时又指责别人“违体”。这样本身是有问题的。
作为本主题帖,规则规定触移动球犯规自球拿出界外,被触及他球放到触球的位置。
裁判应该严格按照规则判罚,任何超出规则以外的判罚,都是违法行为。至少也是现在的一个时髦词“乱作为”。
我觉得球友们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什么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其实15规则38页说的很清楚:“任何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均视为......”。
请看现场,触移动球犯规,裁判判罚自球界外,他球放触球位置,击球员退场。裁判呼下一号。
比赛进行的很流畅啊,这个行为影响比赛正常进行了吗?
如果看不惯这样的行为,修改规则才是正理。
但是现在,你打掉牙也要吞到肚子里,严格按照规则执行,而不是用违法的行为判罚犯规。
谁让你的规则有漏洞呢?
而且,能够应用此犯规行为为自己的比赛服务的人,肯定是熟读规则、刻苦钻研规则,并且能够将规则应用自如的门球高手。
对此我们应该鼓励而不是打击。
否则:我认真学习规则应用规则,不如他们裁判的权力,一句话就把我学习的成果给否了。请问谁还认真学规则!谁还尊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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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撞击③,(②球界外)③向界外滚动,1号击球员跟在后面准备捡拾③球,但③缓缓地滚向了边线,眼看就要出界, 1 号击球员用球槌把③球拦在边线上。 我再说几句: 一、从本帖的表述看,击球员的行为不存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7-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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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14: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先友 发表于 2019-7-3 13:02
除球的判罚以外,给队员一次警告也不为过。

我不赞成按违体才处理,也不承认此例是成功的犯规战术(在门球比赛中,成功的犯规战术,只能出现在延时或抢时。),应按规则的有关精神判3球出界。
哪里有这种精神?有哇。规则规定,“犯规造成的静止球移动无效”,同理,犯规造成的移动球停止也无效,没有触球犯规,3就不会停在界内,而是会出界。这就是规则的“精神”,按此精神,3球放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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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  发表于 2019-7-8 21:34
规则明文规定:触移动球犯规自球拿出界外,被触及他球放触球位置。  发表于 2019-7-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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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17: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19-7-4 09:54
楼主此题,另有深意。
有球友提出了“故意犯规”的说法,并且说故意犯规就要加重处罚。
那么我们应该思考 ...

     不同意楼主的论述,这种犯规难道不是故意犯规吗?难道我们只能用正常的处罚手段判罚,而漠视这种不公平行为为所欲为吗?以此图利的行为决不能用常规处理,不然球场上会经常出现乱象,只有判罚将自他球都拿出界外,才能让犯规方阴谋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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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17: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19-7-5 11:59
谢谢您老人家的肯定!!我们不能洪洞县内无好人是不是!特别是比赛结尾的“时间战术”,被动方着急上火, ...

①撞击③,(②球界外)③向界外滚动,1号击球员跟在后面准备捡拾③球,但③缓缓地滚向了边线,眼看就要出界, 1 号击球员用球槌把③球拦在边线上。

   我再说几句:
   一、从本帖的表述看,击球员的行为不存在“拖时战术”,与拖时无关,讨论拖时无意义。
   二、规则第十九条专讲“违体”的处罚,裁判法专门列举了“违体”的具体行为和怎样处罚的规定。
   三、1号击球员的行为,属击球后未获得续击权时故意将要出界的3号球栏在边线上,属有意破坏场上局面。按第十九条和裁判法的规定,判红队队员“违体”,取消3号队员的击球权,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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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20:0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题应如何处罚,分歧不大,但是讨论引出很多对规则的理解问题。
大家都同意的 一缕阳光 的解答,处罚本身我也同意,但是理解规则上却有不同看法。
她说:
      ........   ③算出界球,不能让犯规者不正当获利。
我同意 ③算出界球因为,球要是不会出界,击球员也就不会去阻挡。但是不同意他的判处理由。
规则或裁判法里不存在
不能让犯规者不正当获利的规定。 这是杜撰的规则。


真要按规则,规则18-2-3 规定:

3.触及移动的他球,他球放回触球位置,自球放到界外
所以,规则已经 硬性规定 触哪放哪,这里我仍主张放到界外才合理,所以我想凡是主张放到界外合理的,必定认为上面的规则不合理。要改触哪放哪 为按 裁判员的判定放置才合理。
同样的情况,规则对于裁判员触动球也是触哪放哪,我认为要和国际规则一样,要按裁判员的判定放置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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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5 20: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3号出界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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