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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问题与问题节点
规则的准确执行、靠正确的理解。理解上有偏差、必定会出现执行上的偏差。每位执法的裁判员都应该能够洞察这一切。
超时犯规问题的判罚与裁决为什么会这么复杂呢?
难道真像大家所说的:不好吗?
居然不好,那么为什么几十年来还不赶快改变它?事实并非如此。
规定击球员合理的击球(包括闪击)时间,是门球运动必须的。其它运动也有类似的要求。
那么问题是怎么产生的呢?问题又应该如何正确、有效的去解决呢?
仅谈自己一点初浅的认识与看法。
一、问题是怎么产生的?
门球竞赛规则规定:击球员必须在10秒钟内击球或闪击。
在正常比赛过程中、击球员击球或闪击都比较快。一般都不会在接近10秒钟时间去击球或闪击。
在比赛关键时刻,最后一棒球该谁击?有可能会影响比赛胜负。有头脑的教练员和击球员才会运用合理用时战术,以求达到多用时的目的。
合理用时战术,应该是合理的、无可非议的。
在运用合理用时战术时,合理、不合理的度,绝不是击球员、教练员说了算。认定、计时规则都说得十分明白:超时犯规由裁判员认定,裁判员计时为最终计时。
大家都严格遵照门球竞赛规则有关条款执行,就不会出现问题。
问题是:关键时刻,有人在实施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时,被裁判员抓个现行、抓个正着、被判罚。如果判罚服气、则不会出现问题。正是由于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服、才会引发出一系列问题。问题严重性程度,与不服人员的身份、地位、业绩有着直接的联系。
二、问题的焦点在哪?
不服:自然与比赛的最后结果、胜负密切相关。
问题的焦点在哪呢?
是合理用时吗?还是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
被裁判员判罚超时犯规的行为,百分之百是打着合理用时的幌子,行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之实。
解说:在关键时刻,现场人员都应该能够准确预见到击球员会采取合理用时战术。此时主副裁判员必须密切关注、精力高度集中、准确掌握超时犯规判罚尺度。出现问题共同与之作坚决斗争。绝不退缩、绝不各唱各的调,以致造成现在经常出现判罚裁判员被围攻、孤立无援的困境。
“超时犯规”裁判员的判罚,为什么要报:8秒、9秒、10秒提醒时间?提醒后的结果大家能够体会到吗?
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以前是偷偷摸摸的干,现在是明目张胆的干。以前还有被抓、被捉的概率。现在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是人人会干,一次接一次的干,严肃的法律对他们已经无效。
对超时犯规的判罚,还是改回去吧!门球人现在已经受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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