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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停稳了再呼号并非是伪命题
门球运动裁判员呼号,是击球员击球权结束与开始的互相交替。
击球员击球权真正结束,必须等场上球移动静止,或成为死球。
实践证明:
球移动接近边线是否出界?一定要等球移动停稳了,才能判断准确。球未停稳裁判员就急于宣判、出现纠纷的案例还少吗?
停在球门线上附近的球是否过门?也应该以客观事实为准绳。球未停稳宣判,难免会出现误判与错判,经常会引发人为的矛盾与纠纷。
球场上击球是否出现密贴撞击现象,也必须等球移动静止后,经过仔细认真的观察与辨认,才能够公平、公正的执裁。稍有疏忽就会犯错。
等球停稳了、或成为死球再呼号,这是门球运动呼号的基本法则,绝不是伪命题。
等球停稳了、或成为死球再呼号既然是门球运动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法则,那么门球运动出现裁判员要努力减少裁判用时的三及时原则又有什么积极意义吗?
三及时原则:提倡的是裁判员能够尽心尽责、运用优质、高效的裁判技能与技巧,服务好整个比赛,三及时则是最好的方法与举措。每位裁判员都应该向三及时优质裁判方向去努力。
等球停稳了、或成为死球再呼号,执行的是呼号基本法则,本没有错,完全不应该指责与批评。
努力执行三及时原则呼号,这只是努力减少裁判用时的积极措施。执行得好坏?自有公论。
三及时裁判工作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开始掌握不好及时两字、可以慢一点,但是千万不能随心所欲、乱来。否则好心会不得好报、会引发诸多矛盾与纠纷来。
何谓三及时?这完全需要每一位裁判员努力去学习、领会门球竞赛规则中相关条款精神。
特别是2015规则一书第18页:有关击球权的论述。
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击球权即告结束才是球未停稳、及时呼号的理论与实践的依据。
如今强调球未停稳,可以呼号的人,恰恰断章取义、片面的认为:界外球进场无有效撞击权和进门得分权,甚至完全否定了界外球进场可以有出界、犯规的权利。
认为:界外球只要一击球,击球权就即告结束,裁判员就应该呼号。
他们有一个错误的理论:
认为:击打界外球再出界、或犯规,是击球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更有甚者他们会认为这是完全不道德的行为。
想取胜、想急于打球、心情不好,我们都可以理解。合理用时、击球出界、犯规都是被门球竞赛规则鉴定过的有效比赛行为!何以会受到不道德的谩骂与谴责。
最后我想再说一句:呼号如何做好?如何做得更好?这两者之间只存在呼号水平、与技巧方面的差别,绝不存在伪命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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