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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草根裁判宋贵谈规则(九) 宋贵简介 男,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中文本科。门球荣誉国家级裁判,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自称草根裁判。1946年8月出生,1963年参加工作,2006年退休,享受副处级待遇。被聘任通辽市科左后旗老年体协副秘书长兼体育科研工委主席。撰写论文30余篇。2009年获内蒙古优秀论文奖,2011年获全国优秀论文奖,作品入选全国、全区《论文集》。2012年担任内蒙自治区老运会副总裁判长,在巴盟举办培训班一个半月。2015年去锡盟担任自治区益寿杯门球赛副裁判长,2016年去阿拉善盟担任西部五省区门球赛副裁判长,2017年去满洲里举办培训班并担任《读者杯》门球赛副裁判长。自2011年开始连续参加中冠赛执裁。2013年编印《门球裁判员手册》300册,2016年编写《草根裁判学规则》资料汇编,2017年7月1日开始在微信《内蒙古门球论坛》群组织群友学习、讨论门球技战术和裁判理论知识,并将学习、讨论资料整理汇集成册。
第四条:教练员和队长 问题 11 确定进攻顺序时,可由领队教练或其他人员代替去选攻吗? 答:不可以。必须由本队队长亲自以“掷币”方式确定进攻顺序。这是队长的职责。不管再忙也要履行职责。 问题 12 确定进攻顺序时,有些裁判擅自为双方球队拉郎配,确定先攻或后攻,这样做对吗? 答:这样做是错误的。该裁判员并不具备门球裁判员的素质,没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把比赛当儿戏。这是一种对双方队员和比赛不负责任的渎职行为。 问题 13 击球顺序名单由谁来填写提交? 答:这是队长的职责和权利。选攻后由队长填写并提交。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填写。 问题 14 申请替换队员和申请缺员比赛由谁来申请? 答:队长或教练员都可以申请。规则规定“队员替换应在主裁判呼叫该号前,由教练员(或队长)向记录员申请,记录员在审核并办理完替换手续后向主裁判员报告”。比赛期间,一方因故出现缺员时,由教练员或队长及时报告裁判员,提出申请。 问题 15 申请替换队员和缺员比赛记录员同意就可以了吗? 答:记录员在审核并办理完替换手续后向主裁判报告,且在主裁判员呼叫该号时,替换队员应佩戴好号码标识,否则不予替换。 问题 16 比赛结束后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名时,队长可以委托他人签名吗?
答:不可以。其他人代签无效。 问题 17 比赛结束后队长在成绩记录表上拒绝签名,成绩记录表有效吗? 答:队长拒签无效。在副裁、主裁签字后。成绩记录表有效。记录员要将拒签的情况在备注栏中注明。 问题 18 队长或教练对判罚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同时提出询问吗? 答:不可以。只允许队长或教练员其中的一人提出询问。 问题 19 队长和教练离队员较远,如果队员对判罚结果有疑问时,队员可以向裁判员提出询问吗? 答:不可以。只允许队长或教练其中的一人提出询问,队员是不得询问的。 问题 20 比赛时同队队员的服装是否统一?穿鞋子的要求是什么? 答:比赛时同队队员着装必须统一,鞋子,须穿平底运动鞋(鞋体不得有附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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