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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硒都门球

未进一门的球是“界外球”吗?请看《门球之苑》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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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7 12: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晒都门球老师的整理归纳!对指导和提高裁判工作水平很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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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7 21: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命年60 发表于 2019-1-27 12:50
谢谢晒都门球老师的整理归纳!对指导和提高裁判工作水平很有益处。

谢谢晒都门球老师的整理归纳!对指导和提高裁判工作水平很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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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8 00: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论述清楚,应该正确理解规则。谢谢硒都门球老师的转发!但对未进一门的球,文章中说成是特殊球,我觉得不是很明确,可直接表述为:未进一门的球是场外球。这样就容易理解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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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8 20: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山子 发表于 2019-1-28 00:26
首先,论述清楚,应该正确理解规则。谢谢硒都门球老师的转发!但对未进一门的球,文章中说成是特殊球, ...

       我的手机也是这样。有时费半天劲写好几句,一点就没了。


       我是这样认为:
       未过一门的球,和界外球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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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一门的球,不是界外球,是场外球。场外球不是界外球。  发表于 2019-1-30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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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0 16: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有的裁判员就是需要多学习,特别是规则,还有规则意外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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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种物品都有它的属性,不可能无属性的,就用门球来说吧,在商店卖时应是商品,私人买了就属私有物品,用来比赛用时可称为比赛用球,经批准某场比赛用时,并已放在比赛场上的,可称为场上比赛用球。未过一门的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30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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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0 21: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9-1-31 07:55 编辑
厉害 发表于 2019-1-30 16:04
我们有的裁判员就是需要多学习,特别是规则,还有规则意外的特殊情况!!!

  每种物品都有它的属性,不可能无属性的,就用门球来说吧,在商店卖时应是商品,私人买了就属私有物品,用来比赛用时可称为比赛用球,经批准某场比赛用时,并已放在比赛场上的,可称为场上比赛用球。未过一门的球究竟何种属性?规则里没有具体说明,我认为应是“经裁判员检查后放好在场上的比赛球”。这名称对否不重要,重要的是对这种球规则上有明确的规定是:“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有这样的规定后,它就对击球员有不同的特定要求了,例如对界外球,击球员是不能用手拾与移动的,但开球时怎可不能用手拾呢?所以就要有明确的特定说明“必须用手摆放”了,至于用脚、用棒放置可否?拿了别人的球可否?肯定不可以啦!因为规则有明确规定“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这正如周正老师用“酒店”来解释一样,为什么“酒店”不注明可以饮茶,可以食饭,可以住宿呢?这是简,去繁的的表述,并且很明确是规定“用手,将“自球”放置了。这就不必说用脚、用捧、拿他球是犯规这多此一举的亊了。请各位认真理解条文与周正老师的解释就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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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31 08: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里独行牛老师说:建议大家在比赛时处理未进一门的球时,无论球在何处最好不要用球杆扒拉和用脚踢,避免碰到了二百五裁判宣判犯规,干吃亏没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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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上有叫“二百五裁判”吗?是什么部门颁发的?对正确讨论规则起到什么作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31 10:46
什么是二百五裁判?  发表于 2019-1-3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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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1 10: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9-1-31 08:53
千里独行牛老师说:建议大家在比赛时处理未进一门的球时,无论球在何处最好不要用球杆扒拉和用脚踢,避免碰 ...

     规则上有叫“二百五裁判”吗?是什么部门颁发的?对正确讨论规则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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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1 14: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印象又深了一层。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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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阅读理解,求岀真知。  发表于 2019-1-31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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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1 14:4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未过一门的球,他与界外球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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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未过一门的球他与界外、界内球都不同,如果制则人给他一个名词也是很容易的,叫“待进一门的球”或“赛前裁判员安放的球”也可以,对这种球,规则上已有明确规定是:“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31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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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1 16: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9-1-31 20:17 编辑
张先友 发表于 2019-1-31 14:47
未过一门的球,他与界外球有本质的区别。

    是的,未过一门的球他与界外、界内球都不同,如果制则人给他一个名词也是很容易的,叫“待进一门的球”或“赛前裁判员安放的球”也可以,对这种球,规则上已有明确规定是:“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这就已有一个十分清楚明确的规定了。不用再写如果不用手拿,用棒拖,用脚压,或者说不拿“自球”,拿了“他球”,未放怎办,放了怎办这么繁锁地逐一写了,总之就是规定“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要按这一明确规定执行。
    举一个规则例子吧,比喻成功撞中柱的球,他没有写什么球,也没写是场内或场外球,如写了就长,也会带来争论,不写还比写好,所以规则上只写“撞中柱的球应立即拿出场外,放置在限制线外待进一门的位置”。但没有写撞柱人拿还是裁判员拿,谁拿犯不犯规问题,这样撞中柱的人拿或不拿都不会犯规的,因为他没有写“必须”裁判员立即拿出场外。但一般自球撞中柱自已拿,闪击撞中柱裁判员拿会方便些,但谁拿都不会犯规的,因为他没有写“必须”谁拿。我们学习规则,讨论规则,理解规则就要用规则文字解读解释,才是正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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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31 20: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 发表于 2019-1-31 16:29
是的,未过一门的球他与界外、界内球都不同,如果制则人给他一个名词也是很容易的,叫“待进一门的球 ...

谢谢指教,受益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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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们一起学习理解规则,尽可能在执裁时全国有一个统一认识的正确方法。  发表于 2019-1-31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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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3 11: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转发!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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