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第三届“帅乡杯”门球邀请赛的函 -------------------------------: 江津区位于重庆西南,长江之滨,是聂荣臻元帅的故乡,也是重庆市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为了进一步弘扬聂帅精神,加快“健康江津”建设步伐,掀起群众体育运动的热潮,扩大与各地区的交往,增进友谊,经研究,我区将于2012年10月13—17日在江津门球场举办重庆市江津区第三届“帅乡杯”门球邀请赛。届时中日门球友好交流比赛也在江津门球场举行(时间10月12——15日),特邀请各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和部队的门球爱好者组队来津,传经送宝,切磋球艺,共同为发展门球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重庆市江津区第三届帅乡杯门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2.重庆市江津区第三届帅乡杯门球邀请赛报名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三届“帅乡杯”门球邀请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13—17日,在重庆市江津区门球场举行。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局
重庆市江津区门球协会
聂荣臻元帅陈列馆
三、参加单位:
各省、市、自诒区有关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部队离退休门球队。
四、参加办法:
㈠各单位报名队数不限,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7人,2级以上裁判员1人,随队工作人员一人,未带裁判员的队交代聘费300元。
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宜该项运动者方可参赛,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㈢参赛运动员须着装统一,穿平底运动鞋。
㈣裁判员应自带白色运动服装、运动鞋、裁判员等级徽章方可执裁。
五、竞赛办法:
㈠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最新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㈡比赛在15×20米非注沙型人工草坪赛场进行。
㈢比赛采取分组循环和淘汰附加赛制,最终决出所有名次。
㈣参赛队教练员、队长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身份标识或徽章参赛。限教练员一人指挥,否则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录取前8名的队颁发奖金和证书。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3000元; 第三名1500元;
第4至8名各奖500元 ;第九至十六名发优胜奖;
十七名以后发优秀奖。同时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
七、经 费
每队交报名费300元。参赛人员食宿大会不作统一安排,提供江津城区部分旅馆,价位可自行联系。若请大会安排食宿的队,请与大会联系人衔接。
八、报名与报到
㈠报 名:2012年9月20日前将报名单邮寄重庆市江津区门球协会,
邮 编:402260 地 址:江津区几江滨江大道西段南桥头门球场,
联系人:李忻然(13112079913 15023635580)
传 真: 47542303
㈡ 报 到:请各参赛队于10月13日至14日在江津区门球协会办公室报到。各代表队抵达江津的乘车路线:乘火车可在江津火车站下车,再乘江津公交车(2元)到南桥头下,直到门球场。如乘火车抵渝,从重庆火车站(包括龙头寺、菜园坝)两个火车站附近均有长途汽车抵津,全程约一个小时,如乘飞机抵渝,从重庆江北机场搭乘江津汽车抵达,或乘大巴车到重庆菜园坝长途汽车站,再往江津,行程约一个半小时。
㈢ 10月14日上午9时裁判员在区门协会议室参加学习。下午4时在区门球场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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