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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4 08: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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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生畅谈 于 2022-6-24 09:59 编辑
这个老帖又翻出来了。
但没看到泰虎老师的结论。
似乎大家意见都认为1不犯规,2犯规。
1没有争议。
但对2,我想问一句,“拦住”与“拖动”是一回事吗?
我以为区别很大。
首先,两个概念不同:
“拖动”是让停下来的球动起来。
“拦住”呢?是让运动中的球停下来。
且这个时候的这个球的运动,是一种无序的、失控的,有可能造成场上局面更加混乱的运动,采取任何及时措施使他停止(就像用脚或用手使被闪击出界球停止一样)。
所以,个人认为“拦住”掉在地上的他球,不应该判犯规。
支持我这一论点的,是这样一个相似的局面。有一次比赛(还是在沙土场地的时候),撞击后各球停稳,击球员捡球后,因为拿在手里的球上沾有不少沙子,击球员就用球槌敲击了几下,把沙子震动下来。但执场裁判见状,立马判罚“犯规”,引起了一场争执。
其次,撞击后被捡拾的他球“很特殊”。这个特殊显示在好几个地方,第一,可以触及;第二,他的移动不符合“有效移动”的概念,但移动有效;第三,他的移动可以是多途径,可以手拿,可以装在身上,也可以抛出去(只要别碰到其他球)等等。
这几个特殊可以说明一个问题,就是被捡拾后的他球,只要不“危及”场上比赛局面,且保证在10秒之内闪击出去,你对他做什么都可以(当然不会有人主动去做无聊的事,但如果有人想活跃气氛,捡起他球后朝自球扔去,然后快速追上再捡起,然后再正常闪击,好像也不犯规吧)。
我觉得,门球人(特别是门球裁判),不要陷入一个误区,总认为判罚犯规多水平就高。其实不然,正确理解规则,合理把控场上局面,让比赛双方愉快的完成比赛,才能显示一个裁判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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