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8-9-8 06:50 编辑
滦南县门球规则改革试验简要回顾
2013年初,面临国家对门球规则将进行修改,全国各地,要求改革的呼声高涨,网上各式各样的意见建议层出不穷。其中,有共识的是规则复杂和界外球过多、地位过低(只有犯规权)带来的种种弊端。在这种大气候的影响下,我县部分门球爱好者也开始研究、探讨规则改革的具体方案,并在西城球场实地试验。开始试验的内容是减少界外球数量、提高界外球地位,简称“减、提试验”。具体内容是,撞击对方球后,直接闪出界外犯规,直接、间接顶出、闪带出界,则不犯规(闪带不中视为直接闪出,犯规);界外球进场撞击界内球不犯规,无续击权。这样玩了十几天后,于2013年7月29日进行第一次实验赛,重点放在减少界外球数量和提高界外球地位上。 赛后评估,界外球数量有所减少,但战术设计思想丝毫没变,仍然是千方百计把对方球打出界外,还发明了一种新战术,以充分利用闪带出界不犯规的规定,将对方球打出界外,一方被清场的局面还是不时出现,政策性一边倒,没能解决。分析原因,是改革不彻底,减少界外球的措施力度不够,这只能算是改良,不是革命。还发现提高界外球地位的措施不当。比如,自球从重要位置(如二门、三门一号位)出界很划算,对方不能打,还能安全守门,对方下号不敢去站位。如1出界,2去占位,那3也去,待轮及1起杆,将2顶的远离二门,3控制二门。因技术不佳,自球出界,反倒比界内球还“牛”,界内球还可顶出去,界外的却拿它没办法,这不行,取消了。看来界外球要提高地位很难,同时不分自己失误出界和被对方打出界的,给与同样待遇也不尽合理,因为技术不佳,自球出界,不能让规则“买单”。一个是“政策性”问题,应区别对待,可区别又很麻烦。 我们几个球友议论解决办法,认识到门球是多球制,且分成相互对抗的红白两队,这一特点决定了规则应该明确界定两队关系。可我查遍各个版本的规则,都没有明确规定红白球的关系——撞击对方球该怎么处置的规定。既然没有规定,就是可以任意处置,实际也是这样执行的,为什么呢,原来这是用战争理念设计的。交战双方都想把对方消灭,打死的敌人越多越好,还用做什么规定? 原来这就是导致的界外球过多的根本原因!何不干脆一步到位,规定“不准用任何手段让对方球成为界外球,造成出界就判犯规”,彻底堵死制度性界外球产生之源,界外球数量不就大大减少吗。 2013年12月30日,在静园砂土场,进行了第二次试验性比赛,规模比第一次大多了,打了三天,一月一日结束。那次试验的方案和即将进行的9月3日的方案基本相同。5人团体,执行“不出界”(“对方球出界犯规”的简称,球友的习惯叫法),使用30分钟10秒制;双打,执行“不出界”,分时制,时间用完的一方,超时后不再上场活动,另一方单独打完时间,比赛结束。 赛后评估,认为比第一次的方案好多了,堵死界外球产生的主要渠道,大量减少界外球,没有了制度性界外球,只是少量技术性界外球,就无需再设法补救、解决界外球过多,引发的诸多问题了,也没有必再设法提高界外球的地位了。何况,技术不佳球出界,怎能让规则“买单”。大家都认为这是可以试行方案,随即以县老体协名义,将评估报告上报省市门协。之后,为摸索执行改革方案带来的战术的变化,形成共识,确定西城场不间断该方案的试验。并于2015、2016和2017年,进行了三次实验赛。这几次试验赛,规则的改变基本相同,其中2016年是执行“不出界”,30分钟10秒制,都是5人团体,没有分时制;2017年是5人团体执行“不出界”,轮次制;双打执行“不出界”,分时制,超时方在超时阶段可上场击球。2014年以来,西城球场被确定为试验场地,这种“不出界”的玩法,基本没有间断。 2016年4月16日在球场开会,传达老体协根据分管县长、文体局批示做出的进行试验的具体安排意见之后,就再也没有停止过,先是周1——4试验性玩法,周5、6、日按规则玩。2017年11月改为单,双日隔日交换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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