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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8-9-2 10:49 编辑
我听一位球友说,她在某地参加比赛,擦出一杆好球,眼看可以将对方全部歼灭。但是由于擦球后自球与他球离得太远,她捡球后尽量快步走到自球(她的腿行动不是很方便,不能像我们青年人能跑),裁判就喊8秒,摆在脚下,裁判就判10秒犯规。后来她听说裁判可能有意向着当地的球队,但是也没有什么证据。如果严格用跑表算时间,她的确有可能超时。但是在其他场次比赛也出现同样或类似情况,就不被判罚。她还专门观察计时——别的场次裁判如果喊出8秒,实际已经走了将近15秒。
那请问,10秒出杆的意义何在?此外,已经有的比赛在赛前裁判会上不强调严格10秒判罚,只是说只有出现明显停顿、或明显延误时间才喊,各位裁判老师觉得这样妥当吗?从规则上讲是不妥,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合理和可行,没有引发矛盾和争执。因此修改10秒出杆规则十分必要。
再有就是,如果还是坚持10秒出杆规则不变,那么拣拾他球的规则是否需要调整?即如果打中后,自球和他球只要按照目前运动趋势预判都不出界,是不是不用等两球都停稳再拣?可不可以先拣起他球,跟着自球走,免得10秒犯规。
总之,即便是竞技体育,规则应该既保障公平,又有利于队员在场上发挥技术,才是合理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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