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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相识门球 相聚门网 相互学习 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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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06: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赵玉书 于 2018-7-23 06:50 编辑

                                                        相识门球     相聚门网
                                相互学习     相互尊重
          各位网友:有一个问题,我反复考虑了好长时间,不知如何处理为好。但总是这么拖着也不是办法。今天说出来,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
          我们这些人大都是七老八十的老同志了,因为热爱门球走到了一起,相聚在《中国门球网》,大家每天网上见面,畅谈友谊、切磋球艺,胜似兄弟姐妹。不少人不仅爱玩儿球,还愿意动动脑子(按我个人的看法和理解:其实就是喜好“瞎琢磨”)写些东西。无论写的多与少、好与赖,我想:这些人一不想出名;二不想出书;更不可能靠着这个吃饭!总之一句话:只是一种爱好而已。
          但是我认为:无论他(她)们写的数量多少、水平如何、质量高低,都是一种脑力劳动、一份心血付出、一分切实辛苦!理应得到大家的支持、理解、承认和尊重!
          网上过去和现在有不少网友转发“知风者”的帖子。若认真阅读,我相信会有网友发现在“知风者”(不知这位“知风者”是何人)的文章中有不少“似曾相识”的地方!对于这种类似情况,我个人确实不知如何处理为好。
          我们这些人所写的东西,虽然上不到“知识产权”的高度,但是当别人需要“引(借)用”的时候,还是应当“注明”诸如“引自某某某的某某文”或“正如某某某所说:”;或用其他方式加以“说明”、“提示”为好。我觉得这就是球友、网友之间最真切、最实际、最深情的支持、理解、承认和尊重!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全帖共计1100多个字,除去标题9个字和文章开头的60个字外,其余都是别人“只字未改、原封不动”的原文。说穿了,这个帖子就是一篇文章的“摘转”,可是确未加任何说明或提示。我相信发帖的网友绝不是有意为之,确属“缺乏意识、尚无习惯”所致
      “引用”也好、“转发(帖)”也罢,这一做法的本身就说明了你已经“承认、同意、赞成”人家的观点和见解。如果再加上必要的“说明”或“提示”,不就很完美、很周全、很礼貌、很大度了吗!我们何乐而不为呢?我觉得绝大部分老同志忽略了这一点,是因为缺乏这种意识,没有这种习惯所造成的。应当是“有情可原、可以理解”的。只要大家都注意一下就行了。
          以上所言,不知是说深了还是说浅了。
          究竟应当怎么认识、对待、处理这类的问题,还是请各位网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吧。
          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8-7-25 07:55
为赵玉书老师的<相识门球 相聚门网 相互学习 相互尊重>的好帖点赞!!  发表于 2018-7-23 12:00
老师说得好:相识门球 、 相聚门网、相互学习 ,理应相互尊重!引用或转摘他人之作,理应注明出处。这既是对原作者的尊重,更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  发表于 2018-7-23 08:44
自当警醒、引以为戒。  发表于 2018-7-23 08:32
发表于 2018-7-23 07: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赵老师提出了一个严肃认真,我们门球人不得不面对的知识产权这个敏感话题。在我们门球网友中应该如何对待?虽然目前我国门球界还很少有申报知识产权的,但是这并不等于知识在我们网上就没有产权了,需要的是网友们提高认识,处理好相应的关系。我希望,所有的网友都来关注此事,特别是喜欢写点文章的网友,引经据典是常态,可一旦需要引用他人文章时,要注意加引号,做说明。这样,问题是不是就可以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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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07: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老师的观点!也是给别人的一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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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08: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敢问  “知风者”是何方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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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08: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用真实姓名好!起码解决了是谁的文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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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08:41:02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风者经常转发本网网友的作品, 而不说明原作者。以往有网友转发他的文章而无原作者的名字时,我大部分都能在本网找到原作者,并提加以揭露。
我以为
本网网友转发知风者的文章的要注意,无原作者的一律不要发,发了,本网应当给予删除。
本网网友要建立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的观念,杜绝楼主所说的不礼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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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08: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得好:相识门球 、 相聚门网、相互学习 ,理应相互尊重!引用或转摘他人之作,理应注明出处。这既是对原作者的尊重,更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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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10:3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夏益民 于 2018-7-23 10:38 编辑

    引用或转摘他人作品,理应注明出处。这既是对原作者的尊重,更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为赵版主<相识门球  相聚门网  相互学习  相互尊重>的好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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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12: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赵玉书老师的<相识门球  相聚门网  相互学习  相互尊重>的好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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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12: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赵玉书老师的<相识门球  相聚门网  相互学习  相互尊重>的好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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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12: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要窃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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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14:3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赵玉书老师的<相识门球  相聚门网  相互学习  相互尊重>的好帖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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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15: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基本看不到知风者的文章。但如果转载而不指明原作者,起码是一种不尊重人的做法。做人还是虚心点谦虚点为好。这也提醒其他人,不要把别人的东西当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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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16: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赵老师说的问题确实存在,这是对作者最起码的尊重。我虽然写不出老师们的好文章,但是我的摄影作品经常被**用到一些文字报道中做插图,有老师曾经说明要注明拍摄者的名字,后来不了了之,有时更甚,我刚刚在微信里发出照片,就被用到宣传的微信美篇报道中了。都是门球的报道,我又能怎样?好的摄影作品变成专业报道的插图,我又能怎样呢?为门球做贡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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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3 17: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说得好:"相识门球 、 相聚门网、相互学习 ,理应相互尊重"!引用或转摘他人之作,理应注明。这既是对原作者的尊重,更是对自己人格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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