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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8-6-24 19: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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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两个问题:
一、规则只是门球(槌球)这一运动的一个方面,还有更重要的一个方面,那就是构成这一运动本体的三大客观实在的要素,即:运动员、器材(球和球杆等)、场地,有了这三种要素的组合才构成了这一运动,至于规范的规则是这一运动开展了600年以后才面世的。构成这一运动本体的三大要素,同规则相比,前者具有最终的决定作用,后者只能适应前者,适应了就能促进前者的发展,不适应就成了前者进一步发展的桎梏。我们的修规只能以我国运动的实际水平为依据。
二、进行改革的试验,仅仅是试验,是为规则的改革做准备,不能视为不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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