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能回答《门球之苑》徐勋炳编辑的以下三问吗? 1、严格十秒的规定在场上执行起来是否可行? 答:可行,完全可行。 2、执行严格十秒规定,对裁判员执裁方式有什么改变? 答:不会有什么改变。但必须出于公心,敢字当头。 3、如何执行这一规定更为合理? 答:对利用十秒故意拖时的卑鄙行为应按违体严惩重罚。规则中规定“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是要求击球员获得击球、续击、闪击权后必须在10秒内完成。并非是让你本来两三秒可以完成的非要拖到10秒才去完成。真是卑鄙之极,让人不齿。建议在各种门球赛事中狠刹这股歪风,还门球赛事一个靠正规技术取胜,输赢大家都心里舒坦的良好赛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