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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0 00: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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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规则的第16、17页上的“第八条,取消比赛资格”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该队即被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队获胜。
一、弃权
1.比赛开始时,球队宣布放弃比赛。
2.比赛开始时球队不足 5 名队员。
二、拒绝比赛
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时,一方拒不执行。
三、违规上场
1.未列入球队参赛名单者,或虽列入参赛名单但未列入击球顺序名单者。
说明
●比赛结束时缺员或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不允许参加平分决胜。
●平分决胜可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任意位置开球。
2.使用或穿着赛前检查不合格的器材或服装上场比赛。
3.被替换下来的队员再次上场参加比赛。
4.不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参赛者(如年龄、职业、性别、跨队等)。
说明
球队被取消比赛资格后,均判对方球队10∶0获胜,个人得分分别填写为 3、2、2、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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