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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8-3-19 11:22 编辑
讨 论 问 题 应 该 多 角 度 去 分 析 问 题
关于采球脚抬起时移动了自球,2015门球竞赛规则修改后被判罚击球犯规后,引发网友们的争论。
认识不同、看法不同、观点肯定不同。如何取得统一认识,必须进行多角度的说理、分析,相信真理会越辩月明,最终是能够取得共识的。
许多网友在讨论问题时,喜欢用类似、比较、推理的方法去解决问题。这样比较复杂的问题,就可以与相类似、简单的问题进行比较,从而可以轻松的得出正确的结论。
在这里我也不妨用一用大家通常使用的方法,看看能不能得出一个大家认同的结果来。
由于下面将要专门讨论有关续击权问题,所以再将门球竞赛规则中关于击球权和续击权的相关知识再学习一下。
击球权:呼号后,击球员获得击球权。
续击权:1、自球有效通过球门后停在界内。(进门续击权)
2、闪击完成、获得续击权。(撞击续击权)
下面我将进行类似、比较、推理的方法,进行多角度的分析,看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哪些说法之间是互相矛盾、有问题的?应该如何进行修改、认识,才没有问题。
一、续击权=击球权吗?
回答:等于。
说明:回答正确。
二、获得击球权以后,击球员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是触球犯规吗?
回答:是触球犯规。
说明:回答正确。
三、获得续击权以后,击球员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是触球犯规吗?
回答:是触球犯规。
说明:回答正确。
四、闪击后、他球尚在移动中,脚踩住自球续击权能够获得吗?
回答:续击权 不能获得。
说明:回答正确。
五、闪击成功后(指:球移动静止后),脚踩住自球续击权能够获得吗?
关于这一问题则有两种答案。
1、回答:续击权能够获得。
说明:续击权能够获得的答案,绝对与上述 三、的结论是相矛盾的。
既然前面三、的答案是正确的,如果大家也同意三、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该题的答案说:续击权能够获得的答案就一定会有问题。
否则就必须修改、修正三、的答案:即:获得续击权以后,击球员触及球或踩住自球都不算犯规。
说明:看来这么修改一定会有难度。
2、回答:闪击成功后,脚还踩住自球,只要脚没有离开自球,续击权就没有获得。
解说:这么分析,我的确发现了一个新问题。即如何规范闪击抬脚行为?
现在是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出现了三不管地方。
即:1、闪击10秒超时犯规管不着。
2、击球10秒超时犯规、由于踩球脚还未离开,还未开始计算。
正常情况下闪击完成后,击球员一般都会及时将脚离开。
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近距离闪击球撞柱、闪击球出界、或闪击球移动,等球移动成为死球或移动静止后,击球员的脚还没有从自球上移开。一般情况下,击球员会将脚迅速离开自球,不会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不可否认、也会有极少数、极个别的击球员,特别是将球闪送到远处时,踩住自球就是不离开,远远的观察、等球移动静止了,踩球脚才离开自球。此种现象一般也不会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如果出现超出常理的踩住自球不放 的行为,裁判员还可以运用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杀手锏,视情况进行酌情处理。
闪击过程:全面、完整的内容与含义应该涵盖两方面内容。
1、目的即:被撞击球移动静止、获得闪击权后,被闪击移动到静止的全过程。
2、手段即:击球员所有必须、必备的闪击行为。
(1)捡起被撞击的球。
(2)踩住自球。
(3)使他球与自球贴靠。
(4)放好他球后,将手移开。
(5)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
(6)将脚从自球上移开。 踩球和抬脚是为闪击球而设置的动作,并非是为击球而设置的动作。
击球员的六项闪击行为,与被闪击球的移动,才构成了完整的闪击过程内容。没有闪击过程,击球员无需将脚踩在自球上。将脚从自球上离开与被闪击的球移动静止,才预示着闪击过程的彻底完成。才预示着:续击权开始真正获得。获得续击权与获得击球权一样,击球员只要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都是绝对不允许的犯规行为。踩住自球能够例外吗?
犯规只与相关人员有关;与无关的人员绝对无关。这也应该算是一个起码的常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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