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8-3-13 20:59 编辑
在规则中开球、撞击两处内容有欠妥之处
中国汉语用词,一般都比较讲究。用词稍有不慎,往往就会引发混乱。
在门球竞赛规则中,就有两处因用词考虑欠周密,尽管有图例、说明、补充条款的不断补漏,还是会造成在认识上和执行中的混乱局面。
本人经过仔细考量规则的原意后,试图将规则中用词的相关内容,稍加改动之后,原有问题似乎就不存在了。
第一处:开球原内容。(请见2015门球竞赛规则一书第22页)
开球: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
说明:明确必须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就不能将自球放置在比赛场区内。图例也好、说明也罢,都不能否认: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与比赛场区的公用边线上,都不是讲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的专一、唯一可行行为。
专一、唯一的行为应该是: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球体的投影绝对不允许触及比赛场区的边线。
如果我们认同图例与说明的意图成立或正确,那么规则原文只需稍加改动、即去掉一个“内”字,那么图例和说明则是专一、唯一的正确内容,绝对不会引发出其他旁门左道的认识来。
开球的另一种内容方式是: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去掉一个“内”字。
说明:此种用词方法表达的意思是,只要将自球放置在、哪怕是球体的投影触及到开球区的边线,既是符合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的要求。此时如果同时将自球放置在比赛场区内,也是符合要求、并没有严格规定不允许。
前面的说法:必须将自球放置在开球区内,则具有不允许将自球放置在其他地方的排他性。
第二处:撞击原内容。(请见2015门球竞赛规则一书第29页)
撞击:是指合法击出的自球移动后、触及他球。
撞击一词的定义是这么下了,但是在实践中、出现击球前自球与他球已经接触,随后合法击出去的自球移动后、并未触及他球。算不算撞击?
于是才有了补充说明:经裁判员确认、与不确认的区别。
这样的执行、说明与操作都并不十分妥当、也不十分理想。
撞击的另一种内容方法可以这样写:撞击是指合法击出的自球在移动“过程中”触及他球。
说明:此时强调的是自球在整个移动过程中,(包括:开始时、过程中、结束后)触及他球。而绝不单单的强调只是自球移动后、触及他球。
开球、撞击原有定义,既然发现有不妥、不严密之处,适当的修改可能会更好些。
以上仅是本人在学习规则、运用规则时,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来在修改规则时,仅供一个参考意见。
一部规则、一部法,必须具备起码的严谨度。绝不应该出现像现在这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呈现出一种手忙脚乱的救火状态。
|
|